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但是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3、法院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4、排期开庭(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5、开庭审理。二、租赁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使用的,承租人能否要求延长租期、减免相应期间的租金或解除合同?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使用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致使承租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虽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但因系不可归责于承租人、出租人的原因所致,如为此发生纠纷,希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法》第五条的公平原则视情适当延长租期、减免租金,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导致的不利后果,承租人以此要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不应予以支持。三、妥善处理涉“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建议有哪些?为减少和妥善处理涉“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出如下建议:1、及时通知,提供证明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希望通过不可抗力寻求救济,免除责任,应当将合同因疫情导致的履行障碍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以尽量减少不可抗力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同时,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履行障碍的证明文件。2、积极沟通协商,变更合同条款从促进合同继续履行的角度出发,建议合同当事人在疫情发生之后,根据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及时进行沟通协商,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变更合同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适当降低或免除疫情防控期间的租金或适当延长租期,尽量通过私立救济的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产生。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承租人先行交纳租金,防止因己方违约而承担不必要的违约责任。然后再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合同,减免租金。3、注意固定和留存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对解除或变更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无论当事人是援引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还是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减免租金,都应当对相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到涉疫情案件中,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和留存有关疫情发展、防控措施以及造成合同履行障碍的证据。比如,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相关政策,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承租人因疫情防控被隔离、入院治疗的证据;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导致停产、停业以及经营收入骤减的相关证据。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协商沟通的,应保留相关往来函件、邮件、聊天记录等,必要时可通过公证的方式予以固定。4、谨慎合理选择请求权基础一般的房屋租赁合同免租纠纷建议还是房东跟租客协商处理,但类似于写字楼,像这些租赁场所每个月产生的租金都非常的高,在必要的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达到减免租金的目的。毕竟公司的办公场所也不能因为疫情,隔三差五的就更改。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是债务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 (抵押权人) 以取得贷款,这期间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可优先受偿的贷款方式。 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


·平房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平房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


·房屋认购书签订后如何处理购房定金?
      房屋认购书签订后如何处理购房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


·离婚房子有贷款能去名字吗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婚后的生活可能不会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有些情况严重的话需要离婚。但是在结婚的时候房子是通过贷款进行买的房子,这种请况下夫妻离婚,可能有人会问,离婚房子有贷款能去名字吗?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离婚房子有贷款能去名字...


·开发商违约能不能退房
      开发商违约能不能退房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


·如果二房东隐瞒转租合法吗?
      二房东隐瞒转租合法吗?不合法的,需要经过房东的同意后才可以转租处理,二房东一般是指非产权人本人租,是有人从房东处承租了房产,再转租给其他人的人。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行为要征得原出租方的同意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法》...


·霸州买房子需要社保吗?
      霸州买房子需要社保吗? 河北省霸州市政府、河北廊坊文安县政府双双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须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当地累计缴纳12个月 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限购1套 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 ...


·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有份吗?
      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有份吗?继承父母房产配偶没有份,但是继承得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


·买房办假离婚证可以吗
      限购令已经在很多城市实行了,有的人为了能够多买一套房想了很多办法。有些人转了法律的空子,制造符合购房的假象,打起了假离婚的主意,于是就办了各种各样的假离婚证,最后“人房两失”,那么为了买房办假离婚证可以吗?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请看下面这篇文章的讲解。 一、买房办假离婚证可以吗...


·没有房本怎么确立遗嘱?
      没有房本怎么确立遗嘱? 一、没有房本怎么确立遗嘱? 没有房本需要等到拿到房产本之后才能够确定遗嘱。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