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了是否可以转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到期后,其中的一方可能会提出续签或转让的要求。合同续签一般只要双方当事人认可便可实行。那么合同到期了是否可以转让呢?为您解答。
   一、合同到期了是否可以转让
  可以转让属于自己的财产,但是承租权是不能转让的。
  如果是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经产权人同意可以继续承租。在租凭期未满期间,经产权人同意你可以转让,期满后是没有转让权的。
   二、合同到期后转让注意事项
  (一)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而原件与复印件相比更容易辨别;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第三,让房东多介绍一下房子和周边情况,从言谈间了解房主是否熟知基本情况。
  (二)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三)你最好把房间里有的东西和新旧情况写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注意有没有漏水,东西有没有损坏的情况。
  (四)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
  (五)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六)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等。
  (七)要对房屋维修及费用问题做出约定
  (八)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综上所述,针对“合同到期了是否可以转让”这个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具体分析,比如在租赁合同里,产权所有人可以在合同到期后将合同转让给他人,并且同样需要签订双方都认可的合同文书。对于承租人,在合同期后就没有权利将合同转让给其他人,但是承租人可以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经与产权人协商双方同意后即可达成协议。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一、撤销权的概念 1、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


·运输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运输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运输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


·合同成立要件包括哪几个方面
      合同成立要件包括哪几个方面 一、合同成立要件包括哪几个方面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


·民间租赁合同诉讼时效开始是什么
      民间租赁合同诉讼时效开始是什么诉讼时效的开始,也称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间既然是一个法律事实,确定其起始时间就特别重要。整个诉讼时效制度的基础是有权利而不行使这一事实。民事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却长期不行使,这就需要从法律上加以限制。因此,诉讼时效起算的基础...


·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一般来说,无论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还是劳动者解除合同,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但是这并非强制要求,提前与否影响的是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在这里,我们将通过两种不同的情况为您阐述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是否具有必要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1...


·合伙购买私募基金政策法规的合同范本
      合伙购买私募基金政策法规的合同范本 合伙购买私募基金的合同范本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


·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


·单方约束的合同有效吗?
      单方约束的合同有效吗? ?一、单方约束的合同有效吗 单方约束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它是否满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


·合同审查的基础性原则是什么
      合同审查的基础性原则是什么1、合法有效原则。合同一定要合法,这是合同的关键和核心。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想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否则,将因为违法而达不到交易之目的。合同在审查中应当注意,除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该是终止还是解除终止,合同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在审判实务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常被等同且被交替使用,原因在于二者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造成合同效力待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及客体方面存在着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二是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其中包括四种情形:1、根本无权代理。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