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什么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二、刑事责任能力有几种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一)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简称刑事责任能力或责任能力。其概念和内容在各国刑事立法中一般未予规定,而是由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结合刑法中关于责任能力和限定责任能力的规定来加以明确和确认的。从外延看,凡不属刑法规定的无责任能力人及限定责任能力的人,皆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简称完全无责任能力或无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根据现代刑事立法的规定,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指两类人,一是未达责任年龄的幼年人;二是因为精神疾病而没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三)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也可称为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仅限于对刑法所明确限定的某些严重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从设立这一责任能力层次的立法例看,这种相对无责任能力人都是已超过完全无责任能力的年龄但又未达到成年的一定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四)限制性刑事责任能力又称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中间状态,指因年龄、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而使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虽然具有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降低的情况。有的人认为只要是认定为精神病人的,那么就一律不负刑事责任,但其实如果精神病人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并不是处于犯病状态,也就是说精神是正常的,此时也需要负刑事责任。至于醉酒的人犯罪,虽然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可能也不太清醒,但根据规定还是应当负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如下: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


·对于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对于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盗窃数额较大,即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即可立刑事案件。但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立刑事案件的“数额较大”标准可能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


·对公安机关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可以提行政诉讼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来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手里是掌握了公司大量商业秘密的,因此不能允许他们经营与所在公司同类型的业务,否则的话就会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此时就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那么我国法律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


·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号怎么查?
      一、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号怎么查?查询任何有关案件方面的信息都必须要到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咨询,在网上是查不到任何信息的;家属会受到逮捕或居留通知书,上面会有涉嫌的罪名和关押的地点,应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一般批捕都是由办案单位通知你,一般批捕都是由当地检察院批准的,你...


·刑诉法上的近亲属范围包括哪些
      刑诉法上的近亲属范围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刑事案件亲属可以出庭作证吗《刑事诉讼法...


·2023抢夺犯罪未遂判几年
      抢夺犯罪未遂判几年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


·行政拘留多长时间内送拘留所?
      行政拘留多长时间内送拘留所? 对于行政拘留,想必您是比较熟悉的,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一个种类,对于处以行政拘留的人要在拘留所进行执行,但是有很多人分不清楚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的强制措施,与行政拘留有着本质的区别,接下来让本站我们告诉您行政拘留多长时间...


·刑事诉讼法的反诉程序应如何理解?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我国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被告反诉原告的情况偶有发生,当原告就某事项对被告发起诉讼后,被告接到通知应予以答辩,但如果出现原告在法庭上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内容、或被告掌握了原告的错误证据等情况时,被告就可以启动反诉程序,那么,刑事诉讼法的反诉程序应如何理解呢? ...


·2023年死刑犯怎么执行
      死刑犯怎么执行一、死刑犯怎么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


·偷越国边境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偷越国边境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本人接受本案被告人刘×家属的委托,并经刘×本人同意,担任本案被告人刘×的一审辩护人。本人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了本案的被告人刘×,认真查阅和分析了本案允许查阅的全部案卷材料,到有关机关进行了调查,刚才又进行法庭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