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过失犯罪有既遂形态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法中过失犯罪有既遂形态吗
  
  一、刑法中过失犯罪有既遂形态吗?
  
  过失犯罪也会存在既遂的,只要犯罪嫌疑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犯罪结果的发生,就会构成犯罪既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处罚:
  
  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像有些问题,如果犯罪嫌疑人当时没有注意到,但是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及时的避免了有可能会造成的危害结果,这就不应该构成过失犯罪。所以过失犯罪在构成形态上跟故意犯罪一样,也有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
  
  


·协助组织卖淫罪要判多久?
      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要判多久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有具体的罪状和单独的法定刑,应当确定为独立的罪名,适用单独的法定刑处罚,不适用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关于从犯的处罚原则。而协助组织他人卖淫...


·一般犯罪中止还是犯罪吗
      一般犯罪中止还是犯罪吗犯罪中止也是构成犯罪的,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1.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1)犯罪既遂以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


·一般制造伪劣产品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制造伪劣产品罪是怎么处罚的?一般制造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


·滥伐林木罪判几年,如何处罚滥伐林木罪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而滥砍滥伐林木或者虽经过批准,但是不按照规定进行林木的砍伐的,就有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这是一种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滥伐林木罪判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滥伐林木罪判几年 滥伐林木罪(刑...


·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认罪在法律上被认为是犯罪嫌疑人能够得到减刑的非常重要的一种方法,但是这也意味着罪犯是在主动清楚自己已经无法逃脱法律制裁的情况下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正确认知并且放弃抵抗后作出的接受处罚的决定。那么,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一、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1.被告人自愿认罪时可以适用...


·故意伤害加重被告人量刑的情节
      故意伤害加重被告人量刑的情节有两种加重情节:1、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区分1、与一般殴打的界限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


·法庭审理后被拘役的人算是判刑吗
       一、法庭审理后被拘役的人算是判刑吗? 拘役算判刑,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么
      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么 一、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吗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一、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 (一)危...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了准确地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立案程序。同时,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那么,通常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来立案的呢?现在就让我们为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由谁来立...


·在我国抢劫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一、在我国抢劫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抢劫罪是侵犯复杂客体的犯罪,它既侵犯了人身权利,又侵犯了财产权利,理论界对暴力实施对象的“人”争议不大,而作为劫掠对象的“财”却饱受争议。我国刑法第263条将抢劫罪的劫掠对象规定为“公私财物”,从民法的角度讲,财产权的范围较广,不仅包括物权、...


·死刑犯的立功,可以减刑吗?
      我国刑法对“重大立功表现”是在68条、78条分别作了规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