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都知道,如果父或母一方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话,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这个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呢,这就要了解清楚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了。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综上所述,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时候需要从三个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即子女实际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从这三方面考虑,才能比较公正的确定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二、如何确定未婚生子的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了解清楚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这样才能更好的计算出实际应该支付多少的抚养费,这不仅是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保障,也是对当事人利益的保障。而日后,要是因为客观原因发生了改变的话,则还可以要求提高或降低抚养费数额。
  
  
  


·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围绕离婚财产而产生的争议是最大的,如果此时一方要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那么需要知道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的时间是多久,那么离婚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又是多久?我们已经搜集好了相应的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的时间是多久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


·一、我犯重婚罪我的孩子怎么办?
      一、我犯重婚罪我的孩子怎么办? 我犯重婚罪我的孩子由配偶来进行抚养或者是其他的法定监护人来进行抚养。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


·子女追诉抚养费的时效是多少?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不会随着婚姻变化的发生改变。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承担抚养费。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经协商不成的,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那么子女追诉抚养费的时效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吧。一、子女追诉抚养费的时效...


·一、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怎么查询?
      一、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怎么查询? 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 1、调查银行存款。 自己办理或者委托律师办理,通过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此时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恕我直言,此点很困难,因为离婚前很少有此防范意识,且对自己人过于...


·一、男方不拿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男方不拿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详细内容各位可以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并没有结婚而生的子女,这和抚养子女有很大的区别的。如果离婚,就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那么,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呢?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


·离婚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


·怎样算是遗弃家庭成员?
      遗弃行为也是时有发生,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也是遭到社会和公众谴责的。但是怎样算是遗弃家庭成员,法律对此也是有严格的认定标准的,只要符合了认定标准,就属于遗弃行为,也就会构成了犯罪。法律对于遗弃罪的处罚力度也是非常大的。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遗弃罪的有关内容。 一、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起诉书是指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必须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那么,离婚起诉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离婚起诉书应该附带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一些内容...


·一、结婚一年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
      一、结婚一年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 不需要退还的; 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