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交公司改制问题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共交通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出门在外的我们基本每天都要坐一次公交车。如今公交车的投放使用量逐年上涨,但还是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比如有的人会抱怨等公交车的时间很长,抱怨车内卫生环境脏乱差等等。基于种种因素,公交公司决定进行改制。那么,公交公司改制问题有哪些?请看下文。
  一、公交公司改制问题有哪些
  1、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以提高全社会的总体效益为宗旨。但是对于公共交通的经营者,又必须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没有社会效益,公共交通就丧失了存在的价值基础,没有企业效益,公共交通则无法经营,社会效益也就无从实现。显然,两个效益缺一不可,必须高度统一。2、地方公交公司由于过去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历史欠帐多,包袱重,企业维持运转都很困难,更提不上开辟线路,更新车辆,干部职工精神面貌也较差,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都无法得到体现。
  二、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1、公司制改造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兼合的公司,具有股权多元化的特点,规模可大可小,不需要向社会公开财务情况,由于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建立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因此是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2、股份合作制改造
  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城市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适合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不吸收企业外部股份。职工离开企业时不能带走股份,只能在企业内部转让,其他职工有优先购买权。
  3、企业分立
  企业分立应当有厂长(经理)办公会、股东会等企业决策机构的决议,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分立时应履行报批的手续,要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债权转股权
  实施债权转股权的目的和原则是:盘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增加资产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企业减少债务负担,加快实现债权转股权的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转亏为盈;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议中不能约定股权固定回报、设立监管账户、原企业回购或担保回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等条款。
  5、国有产权转让
  在转让价款支付上,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企业法律顾问在产权转让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获得政府或授权的部门批准;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企业兼并
  企业兼并有多种方式,主要的有三种:一是购买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失去法人资格,即公司法规定的吸收合并;二是购买其他企业后两个企业均失去法人资格,重新设立一个企业,即新设合并;三是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两个企业分别存在,即承债式兼并。
  7、利用外资改组国家出资企业
  利用外资改组国家出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改组后企业控制权转移或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经营资产出售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企业应当制定妥善安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以出售资产方式进行改组的,企业债权债仍由原企业承继;以其他方式改组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企业继承。改制的目的是为了让广大群众能够有更好的体验,提高公司自身的发展空间。不过,在改制的过程中,公司仍会面临大大小小的问题,公交公司改制问题有很多,皆需要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如果基础设施完善,公司改制顺利,道路拥堵的现象将有所减缓,人们的生活幸福感也会上升。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私了还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私了还赔偿吗?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私了是不赔偿,区分两种情况而定:1.如果事前未报警或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属于事故后直接自行私了的,因无法证明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故保险公司拒赔。2.如果是通过报警后才私的,或保险公司确认事故的,则在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后,...


·砸车窗盗窃要怎样量刑
      涉嫌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立案时必须提交证据吗
      不一定,根据法无规定则自由的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立案需要拿证据,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到底包不包括摩托车呢,很多人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其实摩托车不能简单的归在机动车里面,要把它单独列出来,那么醉驾骑摩托车什么后果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一、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 二、法院判处的罚金...


·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一、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福建省出租车交通条例误工赔偿金的规定: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


·合肥违章停车处理需要带什么资料呢?
      在违章停车之后都会被贴罚单,所以为了方便交罚款的时间最好是带上处罚单到交管大厅来办理。除了罚单还要戴上一个驾驶证,这个驾驶证不管是用谁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去的,只有本人拿着本人的身份证才能够办理。带上驾驶证以后还要带上机动车行驶证,每辆车都有自己的行驶证,在处理违章停车罚款的时候...


·公务人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公务人员除了在室内办公以外,也需要外出办公。在外出行办公难免也会遇到一些常见的情况,比如说交通事故。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人员死亡。那么公务人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赔偿的计算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打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谁出?
      随着交通越来越发达,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多,产生的矛盾也变得不可化解,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就是打交通事故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以及谁出律师费,接下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打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谁出以及收费标准吧。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谁出 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


·交通事故出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或者其家属往往会把肇事者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这个时候,肇事者作为被告,就要出庭答辩,那你知道肇事者出庭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吗?这个问题,小便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开庭时记得带齐“五证” 在开庭时的时候,被告往往觉得已经投保了交强险,由保险公司...


·何时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把握住伤残鉴定的时机后,另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关注伤残鉴定的程序,避免不必要的时间拖延。本文就以下两个问题展开分析:何时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有哪些程序? 一、何时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因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