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现虚假诉讼罪怎么报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作为虚假诉讼罪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说这样做也是一种非常无知的行为,因为法律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公平公正,帮助受害者争取合法权益的。但是极个别人出于一些非法的动机,提起虚假诉讼,利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使我国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生活当中,发现有这种行为的话一定要及时的报案。那么,发现虚假诉讼罪怎么报案?
  
  一、发现虚假诉讼罪怎么报案
  
  发生有人犯虚假诉讼罪,应首先去报案,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
  
  二、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有共同的
  
  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
  
  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但两者又有各自的特征:
  
  ⑴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
  
  ⑵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
  
  ⑶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
  
  ⑷虚假诉讼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他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有;而恶意诉讼原、被告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一类。
  
  三、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
  
  2、客观要件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3、主体要件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
  
  4、主观要件
  
  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您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不管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提出都可以,只要犯罪嫌疑人确实是属于虚假诉讼,这种出发目的就违法的诉讼,法院在审判的过程当中一定会仔细追究证据的真实性的,所以虚假诉讼企图扰乱我国司法公正的这种行为,一般很少有起诉成功的,毕竟假的永远也真不了。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


·呼和浩特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
      《刑法》将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的行为,规定在一起,视为一个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有其中一个犯罪的,则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我国各地关于运输毒品罪的具体量刑可能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呼和浩特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醉驾撞死人判刑是怎样的
      醉驾撞死人判刑是怎样的 ...


·如何确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如何确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本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适用缓刑的话,其实这是很有利的,不过也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才会不执行原判刑罚。而在此期间也有可能出现撤销缓刑的情况,那实践中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撤销缓刑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缓刑撤销的程序...


·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一、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 30天以内看守所不会送犯人去监狱,这个30天是上诉时间。如果期间上诉,将择日在次开庭宣判。 如果没有上诉,30天以后,看守所会根据服刑年龄和年限进行分配监狱。比如判刑1年的在看守所已经有半年了,只剩下半年时间服刑,看守所会选...


·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聚众斗殴罪在现有司法实践中的审判一直较为灵活,在法条文字表述上过于简单,并且最高法也并未对此做进一步的解释,所以很多人对于聚众斗殴的定义和构成都不是十分了解,在这里,我们将从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为您介绍这一犯罪行为。 一、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涉嫌盗窃罪要判几年?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2023年单位犯罪主管人该如何处罚?
      生活中有时会出现单位犯罪,在我国刑法上单位犯罪规定了两种刑罚,一种是双罚制,是指对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人员同时处罚;或者单罚制,即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处罚。那么单位犯罪主管人该如何处罚?下面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 (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


·行政拘留期满了会不会再继续拘留
      行政拘留期满了会不会再继续拘留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最多不会超过15天,在行政处罚当中,行政拘留应该算作是比较严厉的一种处罚结果了。一般是针对那些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不适用于罚款、警告的这些情况,才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的。有些被判处行政拘留的当事人考虑的一个问题是,行政...


·当事人私闯民宅打人至轻微伤是什么罪?
      一,当事人私闯民宅打人至轻微伤是什么罪?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