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以 一、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以下三个方面: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据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本案中,买方在合同签订后,迟迟不付款,造成合同无法生效,可以视为合同已生效。那么。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完全可以的。
   三、《民法典》关于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规定规定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从《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效力可以附约定条件来看,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完全可行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仅仅只看重合同的生效条件,同时也要看清楚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
      一般员工签订的合同都有有一定期限的,那么当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如果员工选择不续签的话,那么这个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劳动关系就结束了,至于具体的规定,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并且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 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几种情况
      我们都知道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当事人因为一些原因要解除合同,是不是可以呢?答案是可以的,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情况是可以解除合同吧。民法典规定,有如下几种情况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为一些不可抵抗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够实现,不可抵抗的原因是人力所不能...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在交易中,交易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也是有讲究的,必须要注意相关事项,否则就可能会是您陷入不必要的麻烦,给您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那么,实践中,在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问题?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什么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


·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事业单位在需要某类商品或物资时,规范的程序是需求部门先提出报告,经审批同意后,视价值大小进行招投标,确定供应商后与之签订采购合同,虽然签订合同是最后一个步骤,但如果出现差错,依然会给公共财产和利益造成损失,那么,订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签订...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重大误解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47条)。本条否定了当事人的请求变更权。 (2)欺诈 相对人欺诈:“一方以...


·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怎样赔偿?
      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怎样赔偿?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民法...


·合同是我们在法治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协议
      合同是我们在法治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协议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失,我们在贷款的时候不要进行抵押固定资产,一般抵押的都是房产在抵押的时候要签的合同,那南京房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抵...


·合同到期被开除应该怎样赔偿?
      根据我国相应的劳动法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合约到期,不在续约或者开除被雇佣人时,为了保障被雇佣人的利益,根据相关的法律知识规定,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涉及到本文的知识要点,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讨论合同到期被开除这一问题。 一、合同到期被开除应该怎样赔偿 在合同到期被开除,...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楼盘在开始预售的时候,开发商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因为楼盘的销售还是处于一个不可预知的状态,而前期开发商也需要由物业公司针对已经购房的业主提供一定的服务,所以一般前期物业合同的期限都不会太长。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就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


·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的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 (一)旅游服务没有达到约定的品质(质量标准)而引发的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我国《合同法》第262条规定了承揽人的瑕疵担保责任。旅游合同的承揽性质决定了旅行社对其提供的旅游服务亦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其向游客提供的旅游服务应达到约定的...


·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有哪些 1、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2、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