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怎么写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以下简称“ ”)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2、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3、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整,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 ,乙方 。
  
  4、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
  
  综合上文中所述,当事人在进行入股合作前,应当对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等问题协商一致,再签订入股合作合同书,通过上文的汽车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可知,入股合作合同书应当包含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投资的转让等重要条款,该合同书应当能够规范双方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谅解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谅解缓刑的条件有哪些?1、得到家属谅解只是作为缓刑的条件之一。2、能否判处缓刑,关键是犯罪嫌疑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哪个量刑档次,交通肇事罪有3个不同的量刑档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公务人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公务人员除了在室内办公以外,也需要外出办公。在外出行办公难免也会遇到一些常见的情况,比如说交通事故。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人员死亡。那么公务人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赔偿的计算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股权质押提交资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提交资料有哪些? 一、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一、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1、车损险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车损险中也会有一些责任免除,比如地震。基本上所有的车险中地震都是一个除外责任。 2、车上人员责任险...


·交警要诊断证明可给吗
      可以给。交警的主要目的是想看一下伤害程度。《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有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


·一、二手房交易要求网签备案吗?
      一、二手房交易要求网签备案吗?需要进行网签和备案处理,网签是网上签约的简称,常见于房地产交易领域,指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形成网签号并在网上公布,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在电子商务领域又称为电子缔约、合同网签。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


·打交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打交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⑤受害...


·我国土地租赁收入交什么税?
      我国土地租赁收入交什么税? 我国土地租赁收入交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租金收入5%的营业税 营业税的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的教育费附加 ,1%的地方教育费 。 ...


·公司法人死亡变换法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在设立之后,将在一定的期限之内,享有公司法人的身份,但是并非是所有的企业单位都可以自然消亡,也存在着在存续期间,被其他的单位兼并的情形,对于公司法人死亡变换法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若不提出变更请求,属于触犯法律的行为。 一、什么是法人? 企业的法人是指的企业,而法人代表才是...


·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样?
      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样? 一、报废车辆违章不处理会怎样? 报废车辆有违章没处理的,会导致该车辆不能办理其它业务,但对驾驶证没有影响。车辆报废需要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车管所按规定将车辆做报废处理,注销车辆行驶证必须处理违章。否则,车辆无法做报废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一、交通事故交警不开责任书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交警不开责任书怎么办 如果是交警部门故意拖延时间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或者是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的都可以申诉。申请复核的方法。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