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调整对象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均设置了相关法律来维护,那么在公司中也相对应的设立了公司法来对公司的各种行为,活动进行了约束和管理,那么在法律意义上,公司法调整对象是什么呢?以下就是本站关于这个问题做出的解答。公司法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以及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涉及公司的所有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狭义上的公司法,专指以“公司法”命名的立法文件,在我国,即由立法机关颁布的《公司法》。公司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指在公司设立、组织、运营或解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具体有:(1)公司内部财产关系。如公司发起人之间、发起人与其他股东之间、股东相互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在设立、变更、破产、解散和清算过程中所形成的带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2)公司外部财产关系。主要指公司从事与公司组织特征密切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与其他公司、企业或个人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如发行公司债券或公司股票。(3)公司内部组织管理与协作关系。主要指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互之间,公司同公司职员之间发生的管理或合同关系。(4)公司外部组织管理关系。主要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经营活动和解散过程中与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之间形成的纵向经济管理关系。如公司的设立审批、登记,股份与公司债的发行审批、交易管理,公司财务会计的检查监督等。公司法的性质1、公司法是私法。公司法是商事法律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商法与民法一样同属于私法的范畴,故公司法属于私法,是关于私的权利和利益的法律。所以,公司法的主旨在于维护股东的意思自治和权利自由,如股东设立何种类型公司、选择何种行业投资、聘请何人管理公司、股份如何转让等,都是建立在股东意思自治的基础上的。私法自治和权利保障的理念是公司法的最高理念。如公司法中关于法定事项的公示主义、公司登记的要式主义、公司章程中的必要记载事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名称的要求、股份转让的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等规定,无不反映国家公权对公司法中股东私权的限制和干预。这表明,尽管公司法是私法。但是其中包含有较多的强行性规范,这些强行性规范是公司和公司股东必须遵守的,如此,使得公司法具有一定的公法色彩。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公司法中强行性规范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法的性质由此发生了改变,公司法仍然是私法领域的法律规范。2、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我国公司法着重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和范围,这属于实体法规定。如关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法定代表人的产生,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监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等方面的规定,确定了公司中各方当事人在实施公司行为时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司法为确保这些实体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还规定了取得、行使实体权利,履行实体义务必须遵守的法定程序,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等。当然,公司法以实体法内容规定为主,程序法的内容是第二位的。3、公司法是含有商事行为法的商事组织法。一般而言,公司法首先是一种商事组织法,它通过对公司的法律地位、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意思机关和代表机关的确立、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条件和程序等的规定,完善了公司的法人组织,使其具有了独立于公司股东的人格,以便自主地进行经营活动。同时,公司法也规定了与公司组织具有直接关系的公司行为,如公司设立行为、募集资本行为、股份转让行为、对外交易行为等。所以,公司法又具有行为法的特征,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希望对您有帮助。公司法是一种关于对人们进行约束的私法,对于公司内外部财务管理以及各阶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与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机构也相互联系。
  
  
  


·公司法人出逃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法人出逃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公司法人是一个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部门,所以确切的来说,如果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或者是其他违规操作的话,公司法人是没有办法逃跑的。如果说公司法定代表人逃跑的话,那么是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人出逃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一、公...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是什么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是什么《公司法》中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方式规定较为简略,仅仅规定了查阅、复制两种方式,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又增加了“摘抄”的行使方式。《公司法》明确规定知情权的行使主体是股东,股东委托的其他人不是股东,无权行使知情权。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四...


·企业入职材料具体有哪些?
      很多人觉得只要在企业应聘上了,那么就一劳永逸,没有什么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了,只需要等上班便可以了,其实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应聘上了一个企业之后,需要您注意的便是关于企业入职的问题,那么企业入职材料有哪些?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入职的材料有: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


·关于公司法人多久能变更
      关于公司法人多久能变更国家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时间没有规定,但是规定了“公司名称在登记注册之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可以变更”。《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公司福利制度范本内容是什么?
      每个人都可能进入公司,那么进入公司就会有工资,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那么公司就会有一系列的福利制度,那么我们对公司福利制度内容了解多少呢?那么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公司福利制度范本内容是什么。 公司员工福利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拆迁,当然企业也不例外。而且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主来说是一件大事,而且企业拆迁依法也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将向您来介绍一下关于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所涉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
      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 对于股东的问题我们您肯定是非常的关心,因为我们现在在公司中上班的人有很多,对于公司高层方面的事情多多少少我们都是想知道的。对于股东我们国家的公司法中是规定着在公司当中有一定的权利的。那么公司法解释知情权都有什么规定? 一、关于行使股东知情权之股东身...


·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了怎么办
      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了怎么办 作为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来说,是不可以没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因为公司好多的重要决策,必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同意以后才可以具体进行实施。因此,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的话,那么对于公司的影响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了怎...


·公司法人章可以由法人保管吗?
      公司法人章可以由法人保管吗?按公司章程规定处理,没有规定一般由法定代表人保管。1、法定代表人章如果单独使用代表法定代表人自己,如果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2、一般来讲公章权力最大,但你们可以限定公章的使用,例如使用公章需两个股东以上同意并进行登记的制度。3、一般使用银行账上...


·分公司需要和总公司签合同吗?
      分公司需要和总公司签合同吗?不需要签订合同,可以直接报告总公司后申请相关事项的处理。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在注册时,必须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虽然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不少类型的企业在设立公司时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请求,但是各股东必须在公司设立之后,认缴股权,根据规定,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怎样的? 一、新公司法认缴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