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州市营运网约车违章扣分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广州市营运网约车违章扣分的规定是什么?
  
  自网约车新规出台后其严格性让人惊讶。其中各省市的营运网约车违章扣分的规定各不相同。广州市作为较早开放的城市其网约车的规定可谓是最严厉的。广州市对于那些随意抛弃乘客、违章驾驶等不诚信不靠谱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扣分处罚。重者要重新学习驾考。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广州营运网约车的相关规定。
  
  2017年9月21日广州市交委印发《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细列明了营运网约车违章扣分细则。《办法》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单次记分的分值,分为20分、10分、5分、3分、2分五种。
  
  一、单次记20分 如:泄露乘客信息
  
  网约车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转借、出租、涂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超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定范围,驾驶巡游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运营服务;
  
  将车辆交由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
  
  将个人所有的网约车交由他人营运;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仍继续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继续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
  
  二、单次记10分 如:故意绕道行驶
  
  网约车驾驶员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破坏或者改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等营运、监管设备;
  
  未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注册,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途中甩客;
  
  故意绕道行驶;
  
  违规收费;
  
  违反规定巡游揽客;
  
  不配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客运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
  
  三、单次记5分 如:不按照规定提供发票的
  
  网约车营运、监管设备功能故障、损坏,未排除故障仍继续营运;
  
  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通道、站点轮排候客;
  
  网约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
  
  在载客状态时承接其他预约业务;
  
  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达到3宗。
  
  四、单次记3分 如: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网约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
  
  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
  
  未按规定设置或擅自改动网约车服务标志。
  
  五、单次记2分 如:驾驶员未携带两证的
  
  网约车驾驶员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不按照规定使用网约车相关设备;
  
  在车内悬挂或者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设施设备;
  
  在车厢内吸烟或向车外抛物、吐痰;
  
  不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使用音响、视频和空调等相关服务设备。
  
  六、广州市营运网约车违章扣分的记分周期是多久?怎么清零?
  
  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每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积计算。
  
  两种以上违章分别记分
  
  违章记分与对网约车驾驶员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处罚等处理行为同步执行。网约车驾驶员单次违章行为有两种以上违章情形的,应分别记分。
  
  如果网约车驾驶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理决定的,或者主管部门发现依法应予撤销、并已撤销原处理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消除。
  
  累积<10
  
  一个记分周期期满累积记分10分(不含10分)以下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自动清除。
  
  20>累积≥10
  
  一个记分周期期满累积记分达到10分(含10分)以上不足20分的,驾驶员参加完成18学时专项继续教育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清除。
  
  累积≥20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20分及以上的,驾驶员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基础知识考试合格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清除。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再次达到20分及以上的,除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基础知识考试外,还须参加区域科目应用能力考核。
  
  网约车的初出现大大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减少了人们的出行时间。但是网约车总是让人感觉不安全,毕竟这些车辆都没有机构的认证也没有责任的具体承担者。所以人们对于网约车还存在着一些偏见。但是随着营运网约车违章扣分的规定相继出台之后,人们在相信他的合法地位的同时也相信国家对于车辆的严格管控是值得信任的。这促进了网约车的进一步的发展。
  
  


·交通事故纠纷打官司需要找律师吗
      类似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这样的纠纷,当事人在处理的过程中,每一步都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因此一定要慎重处理。而对于交通事故纠纷来讲,要是打官司的话是否需要请律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纠纷打官司需要找律师吗 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铁路轨道、地铁隧道、公路、飞行跑道、机场航道、灯塔、信号灯都属于重要的交通设施,对于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故意破坏交通设施,使得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足以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足以危害共同安全,就会构成犯罪,即破坏交通设施罪,那法律中规定的破...


·在我国申请交强险赔偿程序是什么?
      国家其实也不仅要求所有购买车辆的司机必须要投保交强险,对于交强险的承保也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的。受到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交强险公司是不能够拒绝承保的,而且对于交强险的合同也不能够随意的解除。就算我们没有遇到交通事故,自己也应该认识一下在我国申请交强险赔偿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申请交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条链接:〈道路交通...


·行政处罚法罚款不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罚款不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国家行政机关是在法律授权的范围之内按照法定程序,对违反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但是又没有犯罪的这部分公民或者团体要求其缴纳一定的金钱作为处罚的,行政处罚罚款也是我国的行政处罚手段当中的常见方式之一。可能也有人会考虑行政处罚法罚款不交的法律后果是什...


·退休员工车祸误工费是否可以获赔?
      退休员工车祸误工费是否可以获赔?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


·交通肇事认罪悔罪书应该怎么写?
      交通肇事,就是行为人的驾驶行为违法了交通道路法规,违章驾驶的行为,并且导致了一些严重后果的,比如人受伤,车子毁损等情况的,应该认定为交通肇事,交通肇事是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很多行为人害怕 自己的行为对以后有很大的影响,所以都会写认错悔改书。那么关于交通肇事认罪悔罪书应该怎么写呢...


·砸车窗盗窃要怎样量刑
      涉嫌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醉酒驾车,是一个破坏社会秩序,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犯罪行为,
      醉酒驾车,是一个破坏社会秩序,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犯罪行为,醉酒对基本的东西都判断不清,还上公路驾车,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威胁巨大。我国法律对于醉驾这一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行为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醉驾可以不进看守所吗? 一、醉驾可以不进看守所吗 醉驾属于...


·减刑是不是必须交罚金
      关于罪犯的减刑问题,部分罪犯在获得减刑机会时会有一些罚金未交,那么想要获得减刑是不是必须交罚金才行?减刑与罚金无关,但是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判决的罚金是被判罚者必须交纳的。接下来我们帮您详细解决一些关于减刑的一系列问题。 一、减刑是不是必须交罚金 罚金只是属于刑法里的一种,是受罚人必...


·法律规定指示交付法条有哪些?
      法律规定指示交付法条有哪些?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