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离婚后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通过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离婚后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就包括了一次性支付、定期支付以及以物折抵。实际通过哪种方式来支付抚养费,当事人可以结合具体的情况作出选择。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夫妻再婚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分为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照协议执行。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我们为您整理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具体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再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的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本,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后提出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提出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离婚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提起法律援助相信您并不会陌生,特别是一些经济困难或者弱势群体也许已经经历过法律援助了。很多时候,我们认为离婚案件是不可进行法律援助的,有些情况并不一定是这样的,那么,离婚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相关的内容吧。 离婚案件可以...


·离婚后的财产要怎么分,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夫妻的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根据时间划分,又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夫妻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割是最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经常引起纠纷的部分。本文中将针对离婚后财产的分配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的财产要怎么分 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子女抚养协议书应该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1、子女抚养权归属; 2、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3、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条件; 4、探望权的行使时间、次数、方式。 同时 1、只有离婚才涉及到孩子抚养,而孩子抚养人的确定以对孩子成长...


·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


·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不仅要处理好财产分配的问题还要处理好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有这个义务,即使法院将孩子判给了一方,另一方也应该尽孩子的抚养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还有教育费等。那么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


·一、有没婚内抚养费的给付情况?
      一、有没婚内抚养费的给付情况? 婚内是不存在抚养费给付情况的,只有起诉离婚后,才可以主张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


·离婚调解协议达成后可以反悔吗
      在诉讼离婚当中,调解是必经程序。要是法官不按照规定进行调解就直接作出判决的话,那么属于程序违法。当然,要是调解离婚的话,则要签订一份协议。那么离婚调解协议达成后可以反悔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调解协议达成后能反悔吗 请问离婚调解协议已经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一方还能反悔...


·《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在行使权力的的时候难免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这是谁也预料不到也是无法避免的,不管是谁,国家也好还是个人也好都不敢保证万无一失,所以才有了国家赔偿这一说法,其实就是为了弥补过错,关于《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内容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第二十八条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