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空坠物砸伤女童怎么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高空坠物事件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有时会导致他人被砸伤,有时会导致车辆、雨棚等物件遭受损害,为了保护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的利益,民法典规定,若高空坠物砸伤女童,此栋楼的业主,不能提供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就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高空坠物砸伤女童怎么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法律规定,是对高空抛物中的无辜受害人的保护和救济,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由可能成为加害人范围内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合理分担,可能加害人承担责任并不意味着他们都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其中的绝大多数可能加害人并不是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故本条规定中的补偿责任不具有惩罚性,该规定是一种特殊情形下对被侵权人的损失相对合理的分摊风险的手段和方法,属于对弱者的特殊保护。该规定有利于在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形成相互监督和对高空抛物者主动举报的自觉性和常态化,以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三、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民法典》将举证责任倒置给了被告人,对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具体规则。该条规定所确立的高空抛物规则主要基于对受害人的救济,就是在受害人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得不到赔偿,出于公平的考虑,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人承担一个补偿责任,使受害人得到救济。这个条文其实更大的作用在于阻吓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促使您遵守公共生活规则,避免造成损害。目的是加强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笔者认为,在高空落下物致人损害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做法是比较合适的。由于高空到地面的距离较高,根据物理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该物到达地面的速度较大,若刚好有人经过,那么,将会导致严重的损害,故而此时建筑物的业主需要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是比较重的,且一般是支付赔偿金。
  
  
  


·哪些情况下离婚可要求赔偿
      哪些情况下离婚可要求赔偿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


·离婚什么条件有利抚养权
      离婚什么条件有利抚养权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3、硬性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八周岁...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领证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领证吗这是不可以的,男女双方必须满足最基本的结婚年龄,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


·在我国离婚后关于探视权到几岁?
      在我国离婚后关于探视权到几岁? 对于探望权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 设立探望权的初衷在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父或母行使探望权也有赖于子女的配合,儿童有独立的人格和思想,父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怎么写?
      当时离婚可能会发生一些专业,但是在我的现实生活中许多离婚的事件都是协议和平解决的,不过需要对离婚财产进行一个约定,因此您多少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怎么写?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怎么写? 重点...


·没办结婚证有孩子是事实婚姻吗?
      没办结婚证有孩子是事实婚姻吗?没结婚证有孩子算不算事实婚姻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情况分。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男女双方的同居。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


·农民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近年来,二胎政策逐渐放开,对于农民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也逐渐明朗开来。农民社会抚养费是指什么呢?我们都知道社会抚养费是指在二胎政策开放前由于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子女被征收的费用,当然很多人可能只是对于这个问题有个浅层面的了解,农民社会抚养费是多少的具体内容今天就由我们为您详细分析,也帮助...


·办理协议离婚的时间要多久
      相比之下,法律中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办理协议离婚所花费的时间,显然是要比诉讼离婚的时间少很多的。但对于离婚夫妻而言,也是想要具体知道究竟办理协议离婚的时间要多久,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时间要多久 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


·国家赔偿案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有哪些?
      国家赔偿案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有哪些?国家赔偿案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有: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这三种收费方式。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是繁琐的,需要的手续材料也是很多的,如果个人办理可能会需要很多的时间,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找到专业的律师机构委托专业的律师为自己代理案件,需要付一...


·婚前抚养权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婚内育有孩子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是双方产生争议的核心问题,想要抚养权的双方会使尽所有手段争夺抚养权,为避免这种情况,有的夫妻会选择在婚前签订抚养权协议。协议双方需要制定抚养权协议书,在确认无误后签订,婚前抚养权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一、婚前抚养权协议书范本格式怎么写? ...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男方可反悔怎么办
      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男方可反悔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