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楼盘在开始预售的时候,开发商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因为楼盘的销售还是处于一个不可预知的状态,而前期开发商也需要由物业公司针对已经购房的业主提供一定的服务,所以一般前期物业合同的期限都不会太长。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就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双方协商按照规定解除即可。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二、物业合同期满续签合同有什么要求?
  
  1、按照《业主大会规程》成立业主大会
  
  2、由业主大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3、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4、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情况是顺延,直到业主委员会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止。
  
  由此可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以后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解除合同就可以。后期再次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的时候是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的,因为对于物业公司业主是有选择的权利的。并且后期的物业公司是需要通过招标的方式来进行选择的,后期物业合同的条款将更加的全面细化。
  
  


·合同生效的条件必须要时间吗
      合同生效的条件必须要时间吗不一定要,《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二、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效力?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


·合同到期一个月未续签合同能都获得赔偿?
      合同到期一个月未续签合同能都获得赔偿?现实中有很多合同到期之后公司不续签也没有做出任何要续签的意思,却不让员工离职,仍然要求员工继续在单位上班,我国劳动法对于这种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行为是坚决反对的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公司在合同到期一个月未续签合同,劳动者可否要求赔偿呢? 一、...


·最高额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最高额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最高额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


·一、定期店面租赁合同违约处罚包括什么?
      一、定期店面租赁合同违约处罚包括什么? 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


·当事人签合同需要哪些证件
      当事人签合同需要哪些证件 一、当事人签合同需要哪些证件 这个需要根据合同双方的具体身份和需要来看。一般而言合同有法人与法人之间签订的、也有法人与自然人签订的、还有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的,下面就把上述三个类型的合同签订时需要带的证件归纳一下: 1、关于法人与法人之间签订的合...


·矿渣微粉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矿渣微粉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合 同 书 卖方:(以下简称供方) 买方:(以下简称需方)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年 月 日于 市签订,供方愿以下列单价(见合同条款详细单价)向需方提供矿渣微粉的供货服务,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文: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


·花种子购销合同怎么写
      花种子购销合同怎么写 花种子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见附表 1)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达到合...


·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何区别
      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何区别对于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很多人肯定以为他们很是一样的,只是说法不一样而已。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着天壤之别。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何区别!一、什么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


·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合理吗?
      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合理吗?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是合理的。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多少?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多少?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补偿,比如说已经工作6个月。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6个月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


·合同违约诉讼书范文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诉讼书范文是怎样的?(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