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
  
  有质量的保障,是工程得以存续的基础,工程质量一直是诸多建设工程责任主体都需要保持的,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首先要完成自检工作,然后才能让第三方责任主体进行验收,兽兽评定的等级,关系着最后可以得到的工程价款,那么,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
  
  一、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等级建设评定。
  
  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一)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二)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3)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第2.0.6条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成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2.0.7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工序交接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检验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质量等级,填写表2.0.7—1。
  
  2、部位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部位质量等级,填写表2.0.7-2。
  
  3、单位工程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填写表2.0.7—3。
  
  第三章 路基
  
  第一节 土方
  
  第3.1.1条 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第3.1.2条 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等。
  
  第3.1.3条 路基土方压实度标准应符合表3.1.3-1、表3.1.3-2的规定。
  
  第二节 石方
  
  第3.2.1条 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
  
  第3.2.2条 路基石方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第三节 路床
  
  第3.3.1条 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第3.3.2条 用12~15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3.3.3条 路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第四节 路肩
  
  第3.4.1条 肩线必须直顺,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阻水现象。
  
  第3.4.2条 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第五节 边沟、边坡
  
  第3.5.1条 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
  
  第3.5.2条 边沟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应畅通。
  
  第3.5.3条 土质、石质边沟、边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第四章 基层
  
  第一节 砂石基层
  
  第4.1.1条 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4.1.2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4.1.3条 砂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第二节 碎石基层
  
  第4.2.1条 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
  
  第4.2.2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4.2.3条 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第三节 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
  
  第4.3.1条 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
  
  第4.3.2条 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并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4.3.3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4.3.4条 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第四节 石灰土类基层
  
  第4.4.1条 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的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4.4.2条 有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
  
  第4.4.3条 石灰土类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第五节 块石基层
  
  第4.5.1条 块石必须直立紧靠、大面朝下、嵌楔密实、不得有叠铺现象。
  
  第4.5.2条 块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第六节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
  
  第4.6.1条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应拌合均匀,色泽调和一致。砂砾(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大于20mm的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4.6.2条 摊铺层无明显的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第4.6.3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料、脱皮、松散现象。
  
  第4.6.4条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4的规定。
  
  第五章 面层
  
  第一节 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
  
  第5.1.1条 模板必须支立牢固,不得倾斜、漏浆。
  
  第5.1.2条 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印痕、积水等现象。
  
  第5.1.3条 伸缩缝必须垂直,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缝必须全部贯通,传力杆必须与缝面垂直。
  
  第5.1.4条 切缝直线段应线直,曲线段应弯顺,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缝。
  
  第5.1.5条 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第二节 沥青混凝土面层
  
  第5.2.1条 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5.2.2条 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2.3条 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第5.2.4条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2.5条 沥青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第三节 黑色碎(砾)石面层
  
  第5.3.1条 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5.3.2条 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3.3条 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第5.3.4条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3.5条 黑色碎(砾)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第四节 沥青贯入式面层
  
  第5.4.1条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
  
  第5.4.2条 面层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4.3条 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5.4.4条 嵌缝料必须扫墁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
  
  第5.4.5条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4.6条 沥青用量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第5.4.7条 沥青贯入式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7的规定。
  
  第五节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第5.5.1条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
  
  第5.5.2条 沥青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5.5.3条 嵌缝料必须扫墁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
  
  第5.5.4条 沥青用量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第5.5.5条 沥青表面处治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5的规定。
  
  第六节 泥结碎石面层
  
  第5.6.1条 泥浆必须浇灌均匀,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松散、弹簧等现象。
  
  第5.6.2条 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6.3条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6.4条 泥结碎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6.4的规定。
  
  第七节 级配砾石面层
  
  第5.7.1条 混合料配比必须符合级配曲线范围,拌和应均匀。
  
  第5.7.2条 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松散、粗细料集中、波浪等现象。
  
  第5.7.3条 面层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7.4条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7.5条 级配砾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5的规定。
  
  第六章 附属构筑物
  
  第一节 侧石、缘石
  
  第6.1.1条 侧石、缘石必须稳固,并应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应平整无错牙,侧石勾缝应严密,缘石不得阻水。
  
  第6.1.2条 侧石背后回填必须密实。
  
  第6.1.3条 侧石、缘石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第二节 预制块人行道
  
  第6.2.1条 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
  
  第6.2.2条 人行道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6.2.3条 预制块人行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第三节 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
  
  第6.3.1条 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浮浆、脱皮、印痕等现象。
  
  第6.3.2条 表面线格必须整齐、清晰。
  
  第6.3.3条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6.3.4条 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第四节 沥青类人行道
  
  第6.4.1条 沥青人行道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6.4.2条 接茬应紧密、平顺,烫边不应枯焦。
  
  第6.4.3条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6.4.4条 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6.4.5条 沥青类人行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5的规定。
  
  第五节 涵洞、倒虹管
  
  第6.5.1条 砌体必须咬扣紧密,砂浆饱满密实,灰缝整齐,不得有空鼓,墙面应平齐。
  
  第6.5.2条 盖板、基底混凝土应浇捣密实,坐浆安装稳固。
  
  第6.5.3条 流水道必须畅通,不得阻水。
  
  第6.5.4条 涵洞、倒虹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4的规定。
  
  第6.5.5条 倒虹管闭水试验允许渗水量应符合表6.5.5的规定。
  
  第六节 收水井、支管
  
  第6.6.1条 收水井内壁抹面必须平整,不得起壳裂缝。
  
  第6.6.2条 井框、井篦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应平稳。
  
  第6.6.3条 井内严禁有垃圾等杂物,井周及支管回填必须满足路基要求。
  
  第6.6.4条 支管必须直顺,不得有错口,管头应与井壁齐平。
  
  第6.6.5条 收水井、支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6.5的规定。
  
  第七节 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
  
  第6.7.1条 砌体砂浆必须嵌填饱满、密实。
  
  第6.7.2条 灰缝应整齐均匀,缝宽符合要求,勾缝不得有空鼓、脱落。
  
  第6.7.3条 砌体分层砌筑必须错缝,其相交处的咬扣必须紧密。
  
  第6.7.4条 沉降缝必须直顺贯通。
  
  第6.7.5条 预埋件、泄水孔、反滤层、防水设施等必须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6.7.6条 干砌石不得有松动、叠砌和浮塞现象。
  
  第6.7.7条 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7.7的规定。
  
  第七章 道路半成品
  
  第一节 预制侧石、缘石
  
  第7.1.1条 预制侧石、缘石表面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
  
  第7.1.2条 预制侧石、缘石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第二节 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
  
  第7.2.1条 预制道板表面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
  
  第7.2.2条 彩色道板必须表面平整,色彩均匀,线路清晰和棱角整齐。
  
  第7.2.3条 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第八章 测量
  
  第8.0.1条 水准点闭合差:,式中L为水准点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km。
  
  第8.0.2条 导线方位角闭合差:秒,式中n为测站数。
  
  第8.0.3条 直接丈量测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0.3的规定。
  
  对于有些要求较高的工程,还会分为优良等级,一般来说,只有验收达到等级要求,才能进行交付使用,且等级越高,意味着可以得到的工程价款也较多。当然,利益越多,需要承担的义务也相应的较多。
  
  


·一、工伤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工伤赔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工伤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主要是: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


·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
      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怎么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怎么签劳动合同 (一)签订劳动合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1、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成功,你首先要权衡自己的能力。你想要什么?你是否自信能达到既定的标准从而得到奖金?了解你自己的需要将有助于你选择公司的类型,每个公司所能...


·每一个人都难免会遇到换工作的情况,随之而来的是需要五险一金的
      每一个人都难免会遇到换工作的情况,随之而来的是需要五险一金的转移,但是有的人往往不知道五险一金转移需要什么,甚至忽略它们的转移,当等到需要五险一金的时候,唯有追悔莫及。为此,我们搜集且整理了五险一金的转移的相关内容同时还有相关的办理办法。   一、五险一金的转移需要个人办理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要到什么手续
       我们都知道,在入职之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会正式成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那么如果我们因为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打算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进行操作呢?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要到什么手续,现在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一、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


·逾期提出工伤认定有什么后果
      职工要是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话,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之后,才能获得最终的工伤赔偿。而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法律中明确作出了时限要求,那么要是当事人逾期提出工伤认定的话会有怎样的后果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逾期提出工伤认定有什么后果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


·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什么?
      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吗? 一、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建设工程的预算定额是用来确定建设工程产品中每一分部分项工程的每一计量单位所消耗的物化劳动数量的标准。换言之,它是确定每一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数量以及所需要的机械台班数量的标准。 二、...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公司倒闭了,员工怎么办?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员工的五险一金等其他福利待遇又该怎样补偿,倒闭企业的职工应该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标准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


·工伤认定领导签字是否有必要?
      在一些高危险的工作中,工人们总是冒着受伤的危险去生存在一个城市里,去养活一您子人。但是意外总是有一定概率去发生,这时候在高额的医疗费面前,工人们可以选择保险还有工伤认定去分担一些经济压力。工伤认定领导签字是不是必要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


·一、签完劳动合同后悔了怎么办?
      一、签完劳动合同后悔了怎么办?签完劳动合同后悔了的话按照规定正常离职即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的流程一般是: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


·试用期7天离职,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定的试用期,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只工作了7天就离职了,该如何结算工资了?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讲解试用期7天离职工作怎么算,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试用期7天离职,工资怎么算 1、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