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地址:塘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由此得知,办公用房租赁的合同其实也就是一般的标准的租房合同的样式。因为公司所租用的办公用房的合同当中,肯定也应该包括房子的地理位置,具体面积,房屋的租金,办公用房的租赁期限,以及对房屋日后的维护修缮甚至是装修问题,包括日后的转租,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租房条款。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上海土地使用证新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它是一种法律上的证明文件,也就是证明当事人拥有使用土地的一项权利,当然各个地方土地使用证的相关规定,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因为毕竟各个地区的一些环境也存在着不同,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上海土地使用证新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上海土地使用证新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
      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可以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些是以划拨地方式取得的。经过我国政府批准,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以后,划拨地土地并没有使用权限的限制,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有时,会把划拨来的土地作为一种资源来进行使用。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划拨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


·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区分方法是什么?
      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区分方法是什么? 一、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区分方法是什么? 小产权土地使用证区分方法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为无论是小产权房还是大产权房,都拥有土地使用证,根据我国《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政策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那么鉴别该房产是否为小产权房的...


·最新上海市闵行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闵行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2017)》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闵行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上海市闵行区土地共有二个片区:  一区片范围:莘庄镇/华漕镇/ 新虹街道/虹桥镇 /梅陇镇/七宝...


·法院受理土地纠纷流程是什么?
      法院受理土地纠纷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写出书面起诉状并交纳诉讼费用,在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案件送到审判庭后,由主审法官审查,告知当事人审理法官和审判纪律、回避程序并送达相关诉讼文书,规定一定的举证期限; 3.开庭审理并查清事实; 4.依法判决并制作裁判文书; 5...


·江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江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县(区) 乡(镇) 村组,负责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县(区) 乡(镇) 村组,农户 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使双方依法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


·结婚时的彩礼离婚了该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时的彩礼离婚了该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房地产公司融资主管是做什么的?
      房地产公司融资主管是做什么的有哪些要求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就业热门行业,很多年轻人都会选择的高薪行业。哪个企业的发展都需要融资,房地产这样的高收入行业也一样需要有人专门负责融资这一块业务。那么房地产公司融资主管是主要做什么的都有哪些要求,下面我们需要首先认识房地产融资是什么再了解...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分配使用?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分配使用? 一、征地补偿费用如何分配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没有进行土地确权会有损失吗?
      没有进行土地确权会有损失吗? 目前仍有一局部农民关于土地确权持不理不睬的态度,以为本人耕种多年的土地资源就是本人,谁也抢不走,殊不知这次的土地确权完成后,农民至少能够拿到两个证书,一个宅基地的土地运用权和承包经营权证书,万一农民没有进行土地确权缺少土地确权证书,将损失五大方面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