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争抚养权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男方争抚养权怎么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目前,该条款在北京区域适用性不是很高,很少有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现在很少有人做绝育手术了,除去一些特殊情况丧失了生育能力。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1)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2)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4、男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可以提供女方住院的检查病例、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薄、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等等。
  
  5、孩子祖父母的情况: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父生活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法官一般会通过与子女谈话的方式来征求孩子的意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但他们都能独立的表达自己的意志,司法解释的该项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7、男方的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明显优于女方的
  
  男方需要向法院提交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证据加以证实。
  
  二、婚姻法中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规定及司法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权究竟由谁行使,除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外,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重要的参考标准有: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离婚后的房屋状况(主要考虑居住条件)、抚养教育子女的条件和能力(如:是否有充分的时间来教育和辅导子女)等等综合考虑。
  
  通过上文的分析之后,您应该知道男方争抚养权怎么办了吧。男方要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则就需要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才行,同时还要加以证据证明,不然的话在法官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的时候,很大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复婚后离婚时判的财产归属是怎样的
      复婚后离婚时判的财产归属是怎样的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


·关于亲戚有抚养小孩义务吗?
      关于小孩子的抚养问题,这个很多人都有所了解,但是了解的内容我相信并不会很多,关于抚养,首先是法定的监护人有抚养自己孩子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往往会比理论上来的复杂的多,就比如很多父母都不在了,这种情况的抚养应该由谁来承担。那么亲戚有抚养小孩义务吗? 一、亲戚有抚养小...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法有什么?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法有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


·起诉离婚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
      要是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的话,那此时除了案件诉讼费之外,同时还需要支付律师的费用。可是很多当事人却并不清楚律师的收费情况,那通常起诉离婚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 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


·离婚官司财产上诉费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的婚姻观念已经发生变化,很多年轻人的闪婚使得近几年离婚官司并不少见。因为离婚涉及两方的经济利益,牵扯的东西比较多,有的人并不能私下调解好,这时候就会向法院提起上诉,离婚官司财产上诉不仅要提交申请还要缴纳上诉费用。 一、离婚官司财产上诉费用是多少 征收的费用...


·一、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还要求赔偿是否可以?
      一、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还要求赔偿是否可以?一般是不可以的,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是法定的,并不是只要对方对婚姻关系破裂有过错,无过错方就可以提出赔偿。只有过错方的过错符合下列条件时,无过错方才可以提出离婚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夫妻能同时起诉离婚吗
      按照法律规定,起诉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要满足起诉的条件,法院一般会予以立案,也就是说,夫妻可以同时起诉离婚。一致的意见是两个案件不能够孤立审理,否则容易导致对同一婚姻关系做出两个不同结果的裁决,导致司法冲突。既便是结果一致,对同一身份关系纠纷做出两份内容相同的裁决也是不合适的。...


·离婚结婚时的彩礼归谁?
      一、离婚结婚时的彩礼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过高的离婚率未必是现在人根本就不会处理自己的感情
      过高的离婚率未必是现在人根本就不会处理自己的感情,反而是高学历,对自己的生活质量追求越高的这部分人是不会容忍一段没有质量的婚姻生活的。但只要不是两个人协商离婚的,起诉离婚的多数人第一时间关心的问题也是起诉离婚样本中包括哪些内容?一般在离婚诉讼状当中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和诉讼请求,以及...


·周口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维护离婚夫妻子女生活成长所需的必要费用,给付具有强制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给付标准也会变化。对于周口来说也是如此。那么,周口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