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但是这个标准是理想标准 在现实中想要做到没有差距是很难的。虽然司机有酒味,不能靠人的嗅觉毕竟是一种感觉,不能作为一种固定的证据,必须通过严格的酒精测定,确定了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后,才能对其是否涉嫌酒驾作出结论。因此交警不能依据酒味来拘留司机。2、从技术上说,血液中酒精浓度测定一天内就可以知道结果,但是实验室往往需要为若干份血样进行测定,同时机器本身也有一定的预热时间,还须进行经常的维护和管理。再者,实验后的结果还须经过审核,必要时还须过行复检,发出报告之前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不是你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只要实验一结束,结果就能出来。所以按照实际情况,实验室对一份血样测定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通常为七个工作日。(必要时还有可能延长)。交警部门表示,从醉驾、酒驾被查,到抽取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以固定证据,中间的时间差或将导致酒精浓度降低,甚至影响到是否属醉驾的定性,增加执法难度。酒后驾车是很危险的,一般来说喝了酒身上就会有酒味,在出现酒驾事故或者被交警发现时,单凭气味是无法判断驾驶者总共喝了多少酒的,而且酒驾和醉驾是不同的行为,不能混为一谈,那么酒驾是不是要司法鉴定这个问题答案就是很明显的了,如果血液中浓度达到一定标准还会入刑,尊重生命,还是希望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最高赔偿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最高赔偿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最高赔偿是: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


·汽车追尾如何处理,三车追尾谁负责任
      汽车追尾如何处理,三车追尾谁负责任 一、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


·一、出交通事故后先期费用由谁出钱?
      一、出交通事故后先期费用由谁出钱?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先垫付,住院费用可以由被撞人先行垫付,之后由保险公司报销或肇事者赔偿。“出交通事故后一般保险公司是很少垫付的,因此,你作为受害者可以先行垫付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但必须把票据、病历等相关材料保留好,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


·逆向行驶出车祸扣几分?
      逆向行驶出车祸扣几分? 逆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记12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记3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


·一、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本案10%)) ①残疾赔偿金(60...


·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用人单位...


·员工用公车上下班受伤算工伤吗?
      员工用公车上下班受伤算工伤吗? 一、员工用公车上下班受伤算工伤吗? 算工伤的。 (一)、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相关规定: 第九条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


·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了哪些内容?
      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了哪些内容? 一、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原因 今年春运前,火车票预售期进行了相应调整,即通过互联网12306网站、电话订票、12306手机客户端,订票的预售期从原来的60天缩短为30天;通过车站售票窗口、火车票代售点和自动售票机,购票的预售期则由原来的58天改为2...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买什么保险?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买什么保险? 发生交通事故后都是用之前购买的交强险理赔的,购买的这些保险必须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前,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才去买保险只能以后使用,此次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人伤交通事故保险员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五个方...


·行车高空坠物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在道路上行走的时候经常会发生。一些意外,比如说在高空当中的物品坠落砸伤行人,但是比较常见的还是高空坠物砸伤车辆,我国关于高空坠物?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是存在争议的,因为归责原则需要明确。很多人想了解行车高空坠物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一、高空坠物把车砸了谁来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


·一、醉驾发生车祸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发生车祸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醉驾发生车祸的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