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要行政拘留不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们国家对于违反行政法规行为比较严重的,可能会采取拘留,这种行政处罚措施。毕竟我们国家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是不一样的,因为行政处罚可能在程度上比较轻一点,因此您有可能不太重视行政拘留选择不去。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要行政拘留不去?下面为您介绍。
  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有四种: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比较特殊的群体,一般都没有脱离父母的照管,绝大多数还在上学,特别是这些人正处在身心发育的关键阶段,心智不成熟。因此,他们违反治安管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时,应当坚持处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方针。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时,不宜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不宜通过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相对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讲,这部分未成年人在心智方面较为成熟,但是他们毕竟还是未成年人。因此,这部分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予以处罚时,同样应当坚持和贯彻重在教育的精神。当然,也有必要区分情况。这部分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避免采取行政拘留处罚这一教育方式,宜通过其他教育方式予以教育;而对于并非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由于其已经具有一定程度的不良习性,如果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时,还是应当并通过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对这部分未成年人予以帮助教育。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从人的身体发展规律上讲,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处于人生的晚年阶段,其身体已经开始衰老,行动不是很灵便。当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当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能够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和保护,符合现代社会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精神。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这类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主要考虑是保护婴幼儿、尊重和保障人权。怀孕的妇女,与一般妇女不同,她有孕在身,行动和生活上会有一些不便,并且为了不影响腹中的胎儿,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孕妇,如果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同样,为了保障婴儿的健康,对于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在其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时,同样应当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是符合和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的。
  二、对行政拘留不服怎么办?
  程序上可行政复议,也可直接诉讼。关键是实质上是否处罚是否合法。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诉讼:指人民法院根据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审判权确认争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解决经济纠纷的活动。诉讼程序是在诉讼和司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定顺序、方式和步骤。可以明确的告诉您,行政拘留是肯定需要执行的,因为是有相关部门来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但是对于行政拘留,如果不服气的话,可以进行复议,也可以直接进行诉讼,这些都是解决不满意的一些具体方式。
  
  
  


·刑事诉讼法司法2023全文第一章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司法全文第一章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我国非法集资的主要罪名有哪些?
      懒惰贪婪的人往往爱走捷径,为了快速获得钱财,非法集资成为这些人的常用手段。但是总会有一些对法律规定不太明白的人为此当了挡箭牌,都知道非法集资是违法的,却不知道触犯了什么法,那我国非法集资的主要罪名有哪些?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


·网上开赌场怎么判刑?有什么标准?
      网上开赌场怎么判刑?有什么标准?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计算机网络的依存度也越来越高,这样一来,除了线下赌博,有的人甚至想要在网络上开设赌场,在网络上开赌场也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的,那么,网上开赌场怎么判刑呢,有哪些量刑标准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网上...


·捕杀野生动物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捕杀野生动物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捕杀野生动物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 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


·先行羁押折抵刑期日数是怎样的
      先行羁押折抵刑期日数是怎样的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除此之外,监视居住中,如果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指定居所...


·网络诈骗数额的起刑点是什么?
      网络诈骗数额的起刑点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互联网的不断应用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如网络购物、网络互动等等。但是这也一定程度上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诈骗的平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防范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数额的起刑点又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网络诈骗 网络...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如何构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的规定,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点:1、本罪的主体是...


·无期徒刑罪犯该怎么减刑
      我国规定的五大主刑中,除了死刑之前,被判其余刑罚的罪犯其实都是有机会减刑的,但还是要看此时是否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那对于其中的无期徒刑罪犯来讲,您知道应该怎么减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刑罪犯该怎么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管制拘役的期限为多少
      管制拘役的期限为多少 ?一、管制拘役的期限为多少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构成组织卖淫罪怎样处罚
      构成组织卖淫罪怎样处罚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小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


·出现肇事逃逸还用拘留吗?
      交通肇事逃逸可以拘留吗《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