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从原则上来讲,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收入通常为共同财产,而一方对外的欠债,则往往也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不过从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看,现在的情况可能就不太一样了。那么如今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债务。近年来,债权人起诉时将举债人以及其配偶一起告到法院,在无足够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该配偶一方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人,要求承担偿还责任。但对于无举债一方来说,如果一方在外举债不告知其配偶,而所借款项又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种情况下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债务责任并不合理。若要避免“被负债”的结果,主要有两种证明方式:一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在实际中,负债的配偶一方若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时,则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配偶一方不需承担。二是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的情形如何判断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夫妻一方或双方负有举证责任,若夫妻证明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第三人确已知道该约定的,也视为个人债务。但上述两种证明方式在实践中难以收集证据,关于举证责任分配,一方面对于夫妻来说,如果一方在外举债不告知其配偶,而所借款项又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种情况下要求债务人的配偶举证证明其不知道该债务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等于是要求其证明一种主观状态。如果将债务人向其配偶告知举债情况视为一种行为,则没有告知就是没有行为,要求对于不存在的行为证“无”,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因此,债务人的配偶只能设法证明债务人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其家庭共同生活。提供这种证据对于债务人的配偶来说也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并非不可能,实践中不乏成功的例子。相对于举证责任分配给债务人的配偶来说,分配给债权人则更不合理。二、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如今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在配偶没有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情况下,其实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当然,要是一方的欠债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并且也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即使配偶没有签字、追认,这类的债务也是可以算做夫妻共同债务的。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在哪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在哪 一、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在哪? 如果法院将借条原件作为定案证据收取了,那么,判决后借条不会退还。不过,债务纠纷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话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


·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一、 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伪造公司债券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伪造公司债券罪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欠银行贷款可以出国吗
      欠银行贷款能否出国要看情况。如果被起诉了,被司法机关禁止离境,自然就不能出国;被起诉了,并没有被司法机关禁止离境,可以出国;欠银行贷款并没有被起诉的,如现在很多人欠房贷的,未被起诉,可以出国。如果出国长期滞留国外不归,建议还清欠款再离境,以免影响个人信用和支付不必要的高额利息。《...


·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
      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债务资金对公司...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有哪些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有哪些方式像借钱不还这样的情况其实都是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债务如何追讨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无法追讨回债务,那么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究竟该如何来追讨债务呢?有哪些方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


·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中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帐号,帐户、来往帐目和存款余额。冻结,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所确认权利的实现,不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支...


·借钱不还多少钱?
      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 (一)欠多少钱与立案并无直接关联; (二)我国实行的立案登记制,立案要符合起诉相关条件即可;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


·书写借条没有按手印有效吗
       在民法上,签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条上没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签章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要把相关的内容写规范。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两个债务人的债权?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两个债务人的债权? 一、债权人如何申请参与分配多个债务人的债权? 1、债权人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根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说明执行情况。...


·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
      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一、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