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买的二手房可以卖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按揭买的二手房可以卖吗
  按揭房能不能卖取决于按揭买房的人是否已经取得了产权,目前我国法律政策明确规定房屋必须在取得产权证后能才进行交易。如果购房者的按揭房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是不能正常上市交易的。按揭房买卖涉及转按揭的问题,所谓“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首先按揭购房的人需要在开发商的同意下才能做转按揭,还需要由开发商出面与银行协调办理相关手续。买卖双方必须到贷款银行进行询问,确定贷款银行是否同意办理转按揭。其次,对符合交易条件的买卖双方按贷款银行的要求办理转按揭手续。 目前我国银行不存在转按揭手续,而是采用原房主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拿回房产证后,新购房者再办理贷款的方式进行。目前二手房按揭贷款不针对个人,需要委托中介办理按揭。
  二、按揭买的二手房能否出卖
  卖按揭的二手房一般需要及时办理转按揭,而办理转按揭需要以下材料:1、普通房贷的所有资料。2、转按揭申请书。3、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提前还款申请书》。5、转让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对于按揭购房的二手房的再转让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具体去分析。因此,为了避开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您在参与该类买卖交易时,先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他们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房屋预告登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房屋预告登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预告登记的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1、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2...


·离婚回迁房婚前财产需要分割吗?
      离婚回迁房婚前财产需要分割吗?离婚时,婚前的回迁房不需要分割,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


·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
      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一、商品房降价可以要求退差价吗 诚实信用是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它要求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骗,缔约后守信并自觉履行。根据这条原则,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应该讲诚信。一旦签订了合同,就不能随便解除。购房合同本身就是一种买卖合同,购房者签订时就应该知道...


·新婚姻法有关房产加名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房子是人们生活、居住和办公的场所,是人们的日常生活所需的。很多夫妻在结婚前或是结婚后,会把一方的房产证名字加上对方的,也是为了房子可以由双方共有。但是房产加名字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民法典有关房产加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 一、民法典有关房产加名的相关规定 ...


·夫妻共同房屋偿还一方债务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夫妻共同房屋偿还一方债务拍卖的流程是什么?(一)拍卖前,查封房屋(二)拍卖前,评估房屋(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


·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卖房吗
      说到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其实,我们在进行支付的时候,一般是可以通过分期支付或者是一次性支付这两种方式来进行支付的。可是,也有时候是对方是没有能力进行支付的。那么,如果是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卖房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介绍。 一、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么?
      夫妻双方离婚的,要妥善解决好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尤其是房产分割,这方面搞不好的话很容易发生纠纷。涉及到孩子的话,双方也要对抚养权及抚养费进行约定,有的父母,还会考虑将房产给子女。那么,夫妻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吗? 当然,夫妻双...


·婚后买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大,现实中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因此当事人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些小细节,如购买的时间等等,尤其是对于将要结婚的人或夫妻来讲更是重要。那么对于夫妻来讲,婚后买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


·离婚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
      离婚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夫妻双方在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情况下,选择了离婚的道路,而离婚最大的争议问题就是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如果实在有争论的,也有选择将房产赠与自己子女的情况,那么离婚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否可...


·2023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上是两个人要分开的。那么2018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一、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