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署螺纹钢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签署螺纹钢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螺纹钢购销合同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甲方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总需求量为吨(具体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1、线材:GB/1499.1-2008;
  2、螺纹钢:HRB335或 HRB400 GB/1499.2-2007;
  3、圆钢:GB/1499.1-2008;
  4、型材:具体品牌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包装标准以钢厂的原厂包装为标准。
  三、钢材采购计划、交货地点钢材采购数量和品规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为准。甲方每月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下月度需求计划,具体分批次需求计划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报至乙方,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将钢材送至项目所在地工地。乙方货到工地后甲方应随时派人验收(当天应完成验收)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项目工地,所送钢材的出库吊装费、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加入货物单价一并结算。货到工地卸车及其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货到工地后的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钢材的验收标准与计量方式线材、螺纹钢、圆钢采用 磅计 验收,按过磅计量交货,甲方可复磅,磅差在正负0.3%以内(含0.3%),以乙方仓库出库计量为准。超出0.3%,按甲方的磅重为准。
  六、钢材配送、验收、签收乙方指定负责钢材配送服务,(身份证号码:)手机:;甲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 (身份证号 码:)手机:,负责钢材收货、验收、签收、价格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件。甲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向乙方提交甲方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甲方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凡是签收员签字认可的送货单,均视为甲方认可的有效结算凭据,乙方以此送货单与甲方结算钢材款。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及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由甲方负责。
  七、结算价、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1、结算价:螺纹钢、盘螺、线材以供货当天“我的钢铁网”当日市场螺纹钢、盘螺、高线价格行情列表中对应钢厂及品规单价作为结算价;每逢星期六按前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星期日按后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遇单品规缺货或少货,按备注栏中加价执行;遇涨随涨,遇跌随跌;垫资利息从到货当日开始,按月息 计算。
  2、货款的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结算价格、逾期加价款;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3、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转账方式付款。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为本项目钢材的唯一供货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从其它渠道进货,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约定
  1、如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最后一次送钢材之日起 天内付清所有钢材款(含垫资利息加价款)
  2、甲方计划、签收、对账等,加盖甲方印章或者该项目负责人 签字认可均有效。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本项目主体完工且所有款项付清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合同签章页,无正文!)
  甲 方(签章)  
  乙 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在工程建设中,一般螺纹钢购销金额都比较大。所以采购方需要对签署螺纹钢购销合同的一些注意要点做到心中有数,螺纹钢品种很多,合同中要注意写清品名。同时,要明确谁承担运输责任和发收货人信息。为了保证交易顺利完成,也要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总之,合同条款要尽量完善,以便减少纠纷事件的发生。
  
  
  


·合同法中合同履行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中合同履行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法中合同履行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


·复印机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复印机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复印机作为常用的日常办公用品,在生活当中的运用是非常普遍的,而且基本上公司都配备的有复印机的。可是有的时候公民可能会因为个人的原因需要复印其他东西,但是也没有必要购买复印机的话,可能会从其他地方租用复印机,因此对于双方来说,一份标准的复印机出租合同范本就...


·赠与人可以撤销公证赠与合同吗
      赠与人可以撤销公证赠与合同吗?在生活中,赠与行为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赠与房产、股权等给亲人或者朋友。赠与行为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当日后产生各种矛盾你想终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公证赠与合同吗?以下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撤销公证赠与合同的规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定义有哪些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定义有哪些区别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包括哪些《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


·口头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口头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多久口头合同因为没有外在的表现形式,一般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即口头合同如无特殊约定,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并生效,如双方对合同生效约定了具体的条件或期限,则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生效。根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主合同与补充协议是什么关系?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其实很容易出现那种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在符合了一定标准之后,则就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合同诈...


·合同逾期怎么要违约金?有几种方式
      合同逾期怎么要违约金?有几种方式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几种处理方式 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是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


·网络服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在哪里?
      网络服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在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