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管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水管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水管购销合同范本
  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陕西冠美达工贸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乙方为一家具有本合同中所述货物销售法定
  资质的企业法人,乙方拟向甲方供应本合同第一条中所述货物用于其开发的 给排水项目,乙方愿意供货,为此,甲乙双方就供货中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供货合同如下:
  第一条 货物品种、数量和技术、质量标准:
  1、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
  2、货物规格和尺寸:(详见合同附件)
  3、货物制造厂商及产地:高科建材(咸阳)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格瑞派)。
  4、 货物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 货物数量:根据实际供货量计算。
  6、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
  第二条 货物价款:
  1、产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乙方根据生产厂家的价格波动等因素保留价格调整权利,如需调价,乙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共同协商。
  2、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型号、规格以合同附表单价结算。
  第三条 货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合同货物应根据甲方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货物到达工地现场并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货款,所有货款应付至本合同中明确的乙方银行账户。
  第四条 产品订货与交货
  1、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具体的供货时间、规格、型号、数量等。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后,在规定日期内将货物送到至甲方指定工地现场。如甲方要求供货的规格型号或供货数量超出本合同,以乙方的送货单及甲方签收确认为准,同时甲乙方签订超出部分的合同补充协议。
  第五条 货物的包装、运输及交货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现场,由甲方负责卸货。
  第六条 与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关的中文技术资料,所有规格、型号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质。
  第七条 货物的检验和验收
  1、验收依据:货物检验和验收应以该货物的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要求,合同所规定技术标准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依据。
  2、验收程序: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验收交接,并做验收交接记录,此验收交接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附件
  1、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补充协议和来往信函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甲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水管购销合同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所购买货物的品种数量,以及质量标准和货款的交付方式,产品的交付方式以及货物的检验和验收,并且需要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以及一些附件内容等等,以上就是水管购销合同范本的有关内容,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都需要慎重并且要对一些细节性的内容进行约定,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合同邀约,合同要约的区别
      合同邀约,合同要约的区别是什么?我国依法治国方针实施以来,法律规定的范围越来越广,人民也坚信,自己的权利可以通过法律的收到得到保护。人们在了解法律的同时,也总是会遇到很多问题,一些概念容易混淆在一起。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合同邀约和合同要约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要邀的概念 要约邀请又...


·合同效力能高于协议吗
      合同效力能高于协议吗 日常交易中,依法成立的合同会产生一定的约束力,这就是合同的约束力。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对协商内容进行书面确认,后来也可能签订补充协议。那么,合同效力能高于协议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


·合同继续履行的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标题 一、法院名称:法院全称,宋体二号字 二、“民事判决书”:宋体一号字 三、案号、正文一律仿宋三号字 四、案号:与标题之间空一行,连接正文,并与正文右侧相差一个字符 第一部分:首 部 一、当事人 1、当事人称谓“原告”、“被告...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


·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和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 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 1、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吗? 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


·确认合同有效之诉证据由谁举证?
      确认合同有效之诉证据由谁举证?确认合同有效之诉证据由提出诉讼行为的当事人进行举证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若干规定》第2条、第5条、第6条明确了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在庭审中,可以简单的归纳为: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对产生权利或法律关系的存...


·对方签订合同后违约,违约金怎么算?
      对方签订合同后违约,违约金怎么算?一、双方在合同中有违约金约定的情况下 ?只要一方不主张过低或过高,则依合同约定办。但应注意的问题是,如已经主张增加违约金后,又提出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选择增加违约金和主张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间,要进行权衡,何种主张更为有...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 当发生合同违约情形时,就要面临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问题。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并非是单一的,而是有多种选择,一般我们知道的,比如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等。除此之外,还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的相关内容。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 ...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是什么?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有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需要根据租房合同上的约定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如说明提前退房需支付违约金的,则提前退房属于违约,是要支付违约金的。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