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人贷公司法人贷款利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成立和运营一家公司,除了注册资金外,还需要有一条流动顺畅的资金链,然而实际情况中,由于公司出于多种考虑或现实所迫,必不可少地需要去进行贷款。众所周知,贷款的形式和渠道有很多,其中苏州有一款贷款产品叫法人贷。那么,法人贷公司法人贷款利息多少?
   一、法人贷公司法人贷款利息多少?
  法人贷是中资联财富中心专为苏州中小型企业推出的一款无抵押贷款,此贷款产品由企业法人向中资联财富中心直接提出申请,具有放款速度快、额度大等特点。
  额度范围:3~20 万元;
  利率:月综合利率2.88%;
  期限范围:6、12、18、24月;
  还款方式:分期等额;
  放款时间:1-5个工作日。
   二、法人贷申请条件是什么?
  客户群体:年龄在24-65周岁,成立6个月以上且三证俱全的有限公司或独资企业法人代表;
  其他限制:娱乐、钢贸等高危行业不准入;
  收入要求:月收入流水3万以上,需提供近半年个人或公司流水;
  信用条件:无恶意拖欠的不良记录;
  其他条件:苏州本地有房产。
   三、申请法人贷所需材料有哪些?
  (以下材料只需复印件)
  1.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正副本二选一);
  4.近半年的个人或公司流水;
  5.房产证明复印件;
  6.个人信用征信。
   四、法人贷款有什么风险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偿还责任。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否则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涉及刑事,那么法人得负法律责任。法人是要对公司负责的。以公司名义贷款,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如以个人名义贷款,则将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
  由上可见,苏州法人贷的发放对象是苏州中小企业,从产品特点来看完全能够适应中小企业的用资需求,而对大型企业来说就如同杯水车薪了。
  
  
  


·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
      何谓逃避追缴欠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具体该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 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需...


·要想成功讨债要符合什么条件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由于缺乏必要的条件,欠债人不承认借款事实,债权人又无法举证,而导致债权人无法成功讨回债款。对于债权人来讲,要想成功讨债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此外,要想成功讨债,讨债的方法必须合法。那么,债权人如何向欠债人合法讨债?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要想...


·伪造借条怎么鉴定指纹?
      借条,就是双方借钱时候的一个最有利的凭证,借条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协议,约定好双方借款的今天,规定什么时候还款,利息是如何等,只要有签字画押,就存在法律效力,那现实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些假冒假条的行为。那么伪造借条怎么鉴定指纹? 一、 伪造借条怎么鉴定指纹 指纹是具有独特性的,是永远不...


·债务人的身份债权人要怎么查明
      由于银行借贷的条条框框比较多,现在人们大多选择个人之间借贷,有的人向亲戚朋友借钱,有的人则通过他人介绍从中获利。如果把钱借给不熟悉的人,一定要注意查明债务人的身份,那么,债务人的身份债权人要怎么查明呢?此外,个人借贷应注意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债务人的身份债权人要...


·我国规定公司法人如何贷款?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购买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我们的支付方式也从原来的一次性付清,发展到现在的贷款支付方式,不仅可以减轻购买人的压力,也可以让资金流动性更大,那么公司法人如何贷款呢?一般情况下需要贷款人提交企业的相关凭证以及近几年中的纳税证明等。 一、企业法人贷款的前...


·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一、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问题主要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认定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的基础性罪名,在实践中合法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也最难把握。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收费标准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收费标准是什么?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依法注册的公司主要有两种,一种之承担有限责任一种是承担无限责任,不管是哪一种责任形式的公司只要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都是可以发行债券的,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实现了公司的扩大再生产,促进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我国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借条20年欠条2年吗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借条20年欠条2年吗?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都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一、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


·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两次可以么?
      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两次可以么?债券发行人在债券有效期间内向持券人计付利息的方式。证券市场上债券利息支付方式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一次性付息和分次付息。这两类中具体又包括若干具体的支付方式。其中一次性付息具体包括三种方式:1、以单利计付利息。这种方式亦称利随本清,在债券到期还本时,一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