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眼工伤鉴定级别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眼工伤鉴定级别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级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三级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27)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31)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七级
  
  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3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十级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二、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如果工伤给员工的眼睛所带来的后果是眼睛当中存留了异物,并且这个异物是后天没有办法取出的,视力所受到的影响也符合相关范围的话就属于第十级别。最为严重的几乎就是两个眼睛接近于盲人了,所以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平时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
  
  


·工伤鉴定十级下来后多久可以拿钱
      在职工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这时就应该去做相关的工伤伤残鉴定,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鉴定的结果对受伤员工进行工伤赔偿,这是法律规定的,那么工伤鉴定十级下来后多久可以拿钱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十级下来后多久可以拿钱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员工在得到鉴定结...


·违法辞退员工有哪几种情形
      违法辞退员工有哪几种情形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员工违 纪,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往都是劳动争议不断并且...


·2023年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的话是除以每个月的具体的天数21.75天来进行,当然了,由于各个地方它的经济发展状况的话,存在着显著差异,所以也不一样。国家规定的一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按照当地最低...


·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
      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可以由用人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相关工资证明来认定,具体情况如下: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


·被迫辞职了能主张经济补偿吗?
      被迫辞职了能主张经济补偿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


·建筑内部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筑内部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未知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建筑内部工程承包纠纷是在建筑工程方面较为常见的纠纷,在建筑工程中工作的人们应当注意承包纠纷事项,那么建筑内部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处理1、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2、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


·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就业有影响么
      现今,人们可能会因为不适应工作环境与强度,与上司关系不和或者公司的待遇满足不了自己等原因选择离职、跳槽换单位,那么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就业有影响么?劳动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怎么做?下面就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二。 一、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就业有影响么 解除劳动合...


·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 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三)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现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来说,最难解决的部分便是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的问题,而且很多情况下,在面对劳动纠纷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说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吃亏的往往就是劳动者,这时候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


·停薪留职期是否保持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我们知道在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以及与职业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时,如果遭受不利因素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伤判定。那么在工伤需要暂停工作的医疗期间,是不是保持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呢? 首先来了解下停薪留职期。停薪留职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