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1、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事故较大,财产损失大或者有人员受伤,马上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3、如果发生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0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要驾车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造成事故现场无法认定,逃逸方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为以后的权利主张埋下了很大的隐患。如果造成人员死亡,并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以后的量刑造成隐患。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含义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1、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前提;交通肇事但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即使逃逸,亦不属于其范围。
  
  2、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亦不能认定有“逃逸”行为。换言之,“逃逸”是具有主观评价色彩的。
  
  3、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的目的。
  
  4、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三、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接到报警电话后会及时出警,事故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对交警部门事故勘察过程中出现的情况要积极协助,如实陈述现场发生的情况,为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事故认定打好基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警部门一般会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在勘验,鉴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四种形式,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该复核将是最终复核。
  
  四、及时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就是车辆的损失和人员的伤害。对于车辆的损失,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损失评估。该评估的损失可以在以后的调解或诉讼中,作为向事故对方请求赔偿的依据。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对受伤的人员要进行及时抢救,对住院期间的花费单据和病历要保存好。对住院期间的误工收入,陪护人员的护理费用要出具证明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由医院在医嘱中注明。如果受伤严重可以出院后进行伤残鉴定,鉴定伤残等级,护理人员,护理天数等法定事项。
  
  五、调解或者诉讼
  
  1、在交警部门的调节。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门主持下,通过友好协商,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节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警部门的调解并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可以更大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因为法院会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作出裁决,该裁决具有最终的权威性,具有权威的公示效力,并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对造成的损失,做好举证准备,准备必要的单据、鉴定材料、准备好相应的法律依据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防止对方滥用权利。
  
  由于车辆的不断增加,发生事故的频率也在不断提高,这不但会造成财产的损失,同时也会影响家庭的和谐,对于双方都是一件不好的事情,那么,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本文为您作了详细的解释,同时也可以咨询律师进行了解,因此律师的参与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上海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最新修改部分内容有什么?
      对于融资融券的实施是需要严谨有效的法律规定来维持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以及安全性的,所以我国对于制定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视的,几乎每年都会做一些符合但是经济发展的修改内容,那么上海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最新修改部分内容有什么? 上海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最新修改部分内容有什么...


·取保候审保释金交多少
      在取保受审过程中,适用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时,保证金应当缴纳多少?保证金缴纳多少由决定适用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决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成年人的,那么保证金一般在一千元以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那么保证金一般在五百元以上。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对于保证金的数额应当参考犯罪嫌疑...


·一、醉驾驾驶摩托车如何处罚?
      一、醉驾驾驶摩托车如何处罚? 醉驾驾驶摩托车按需要按照危险驾驶罪来量刑处罚。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摩托车在驾驶时和四轮机动车一样,需要携带驾驶证;那么同样的,在交通安全法面前,根据摩托车醉驾2017新政策规定,摩托车醉驾和四轮醉驾处罚规则也是平等的,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承受...


·涉嫌交通肇事罪是什么意思
      涉嫌交通肇事罪是什么意思?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


·一、交通事故农民的误工费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农民的误工费是多少?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


·一、交通事故中撞掉牙齿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中撞掉牙齿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中撞掉牙齿的赔偿标准是按照500元一克的原则来进行赔偿。牙齿受伤,保险公司一般仅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也即500元一颗左右,但实际治疗中,特别是需要种牙的情况下,500元一颗根本是不可能的,贵的高达上万元一颗,一边是高达上万的治...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到惊吓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到惊吓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


·交通肇事缓刑标准是怎样的
      缓刑是对判处三年以下、拘役的犯罪分子,犯罪后具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而不予以关押的刑罚适用方法。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犯罪,一般罪过小,可以考虑尽量多的适用缓刑。那么,实践中交通肇事缓刑如何适用比较好呢?对交通肇事缓刑标准应当考虑几个方面。 一、首先,交...


·一、员工交通事故赔偿单位责任是什么?
      一、员工交通事故赔偿单位责任是什么?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就是工伤,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社局支付工伤待遇,未缴纳的,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以及员工与公司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将由企业承担。 职工因工作遭...


·交通逃逸认定都有哪些行为
      交通逃逸认定有哪些行为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


·电动自行车带人摔伤谁担责
      电动自行车带人摔伤谁担责搭载人应当对摔伤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我国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是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