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一些公司在小区出租房内办公,如果是高层建筑的话,公司应该在安全措施防范上面下点功夫,严禁员工抛洒物品。当然,有时候光靠预防是没有用的,高空坠物将人砸伤后。伤者要追责。那么,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
  一、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若房东可以证明自己对于该高空坠物无任何管理或是维护的责任,则可以不对受害方负担任何责任。但是房东不得对抗受害方的清偿请求,就是如果被砸的人向房东索取医疗费,房东仍需赔付,之后再向租客和小区物业进行追偿。
  二、物业公司应该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高空坠物包括人为因素与非人为因素,非人为因素是可以在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采取的措施予以预防和消除的。1、对非人为造成的高空坠物的预防(1)开展建筑附着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对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设备、窗户及玻璃、小区户外广告牌和空调主机等户外附着物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挨家挨户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并登记在册。(2)台风期间,告知居民住户关好门窗,搬掉阳台边的花盆,防止高空坠物。(3)对于物业服务公司针对高空坠物所做的工作,进行记录与登记,作为物业服务公司工作证据。2、预防人为高空抛物的应对措施而人为因素,不是管理处没尽到责任,也不是管理处所能预见,并采取措施彻底制止杜绝的。物业公司只有采取预防为主,与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相互配合,从宣传入手,长期经常性宣传,发动群众监督,对于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个别人员,与治安机关联合采集证据,予以处罚,因此防止高空坠物,预防是关键。综上所述,房东将房屋出租给公司办公的,也应该确保房屋安全设施齐全。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使人受伤。房东无法证明自身没有管理责任的情况下,也要承担赔偿。在向伤者赔偿医疗费后,房东可以向公司追讨民事赔偿。作为小区的物业,也应该提高管理水平,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夫妻共有的最主要的财产了,所以当夫妻双方涉及到离婚的问题时,双方都会要求分割房产,并且都希望能够多分,由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


·按揭买房的第一步就是需要当事人到银行贷款,可是有的时候,当事
      按揭买房的第一步就是需要当事人到银行贷款,可是有的时候,当事人可能因为工作或者其他的原因,在买房交首付,甚至是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都是委托自己的亲朋好友来办理的。而且在银行贷款的这件事情上,有些人甚至也想委托他人到银行替自己办理,下面我们要介绍的就是买房子按揭需要本人亲自...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一、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


·一、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


·购房者逾期付款的有怎样的责任
      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者与出售方一般会约定实际支付房款的方式、期限等等,同时也会就房屋交付的时间作出约定。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购房者逾期付款的情况,在这个时候,就需要购房者承担一定的责任了,那到底购房者逾期付款有什么责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逾期付款的有怎样的责...


·夫妻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夫妻共有的最主要的财产了,所以当夫妻双方涉及到离婚的问题时,双方都会要求分割房产,并且都希望能够多分,由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呢,这也就是说,夫妻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呢?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夫妻...


·在我国房产开发的概念是什么?
      在我国房产开发的概念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而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等行为的总称。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


·公租房申请准备材料具体是什么?
      公租房申请准备材料具体是什么 一、公租房申请准备材料具体是什么 各地关于申请公租房需要当事人准备提交的证件材料不同,可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以下是以北京市为例,介绍申请公租房需要的证件材料。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发[2011]25...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按揭贷款的区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按揭贷款是买房贷款里的两种贷款形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


·房屋产权年限是什么意思?
      现在所有的房产几乎都是商品房,而你在买房的时候,都会看价格、看户型、看交通、看楼层等等,是要考虑很多问题的,那有多少人会关心产权年限问题呢?甚至有些人根本不了解房屋产权年限是什么意思。在如今社会处处都是陷阱,因此必须学会房屋产权年限的知识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产权年限是什...


·一、离婚财产公产房分割是可以的吗?
      一、离婚财产公产房分割是可以的吗?离婚财产公产房分割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2、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