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我国对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规定
  
  《人口与计生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未做统一规定,只是授权国务院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办法》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地所辖市、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实际,以及每一区域内的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存在差异的实际,各省生育政策有所不同,各省认定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行为不完全一致的实际,不宜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倍数和征收数额实行统一标准。所以,《办法》只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标准作了原则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的计算,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对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总的来说,江苏省政府在国家规定下强制向超生的家庭收取社会抚养费并不是谁想让超生家庭的负担加重,而是出于对国家和社会总体利益的保护而做出的选择。如果对社会抚养费有疑问的可以在线咨询。
  
  


·协议离婚后多久过户有效?
      协议离婚后多久过户有效?协议离婚后无论多长时间过户都会存在法律效力的。1、协议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证明房屋是你的,不过较好尽早办理防止他人利用房屋犯罪,产生别的民事纠纷。当时没有提出就是暂时没有限制还是双方协商决定,再不行就再次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


·刑事案的国家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
      国家在治国的时候一个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民主治国,所以国家的权力机关必须要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甚至为了保障我国的法制建设,国家专门制定的有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国家的权力。比如在刑事案件当中符合某些特殊情形的话,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刑事案的国家赔偿的情形包括...


·财产问题一直是婚姻关系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
      财产问题一直是婚姻关系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也一直较为复杂。当共同财产牵涉到遗嘱时就更加需要进行准确合理的分析与分配了。那么婚后共同财产能立遗嘱不给对方吗?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婚后共同财产能立遗嘱不给对方吗? ? 在遗产分配的问题上法院是遵循...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有效性是否存在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有效性是否存在 有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指在...


·一、离婚申请冻结财产证件需要什么?
      一、离婚申请冻结财产证件需要什么?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结婚证》 2、被申请人开户行及银行帐号 3、担保人身份证明 二、离婚期间多久可以冻结财产 1、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起诉前、法院立案后都可以申请 财产保全 。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 财产保全 有诉前保全和...


·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做财产公证吗?
      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做财产公证吗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这个,说明婚后也可以进行财产公证。二、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未...


·在我国丧偶抚养费年限是多少
      在我国丧偶抚养费年限是多少 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丧偶抚养费应该支付到孩子成年。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二、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


·婚后父母给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给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父母给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要看父母在赠与时是否明确了只对一方的赠与,如果明确了财物只是对一方的赠与,那就算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赠与时对一方的赠与,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


·离婚彩礼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样的?
      离婚彩礼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样的? 一、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


·未婚妈妈的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未婚妈妈的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未婚母亲与男方并不是合法夫妻,不能按照婚姻法中离婚分割抚养权的条款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判定抚养权,首先要考虑让孩子与哪一方生活可以其给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其次要考虑孩子意愿。若双方条件相当,会考虑三方的年龄和夫妻双方的其他因素。若想争夺孩子抚养权可请...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一、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可以主张的,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 1、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