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转包申请书是否需要提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土地转包申请书是否需要提交?
  
  土地转包是不需要提交申请书的,只需要经过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再次签订土地转包协议就可以。
  
  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
  
  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转包是政策允许的,法律上也受到保护。
  
  二、转包合同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2、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4、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5、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6、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8、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9、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通过我们的介绍以后您能够看出,土地转包申请书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土地转包的这种事情不需要向政府申请,如果想要转包的话,各方可以和土地所有者当事人协商,如果土地所有者人同意了,那么各方在签订相应的书面合同就可以,所以针对土地转包交易的相关合同才是最重要的,也没有必要向土地所有者人提交土地转包的申请书。
  
  


·一,海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具体?
      一,海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具体有哪些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哪些不赔偿有以下情形的交通事故之一的,保险公司不赔:1、车撞自家人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害。在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及...


·工伤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
      工伤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


·一、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施工高空坠物砸车怎么维权
      其实一般很少见到行人将车停到施工现场的,就算是工程的相关监管人员亲自到工地上去视察,车辆一般都是停在工地以外的,这些种种细微的做法都是为了避免施工现场掉落下来的东西砸坏车辆,因为工地上掉下来的物品如果砸到车辆的话,肯定后果都是比较严重的。那么,施工高空坠物砸车怎么维权? 一、施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出可调解吗
      目前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车辆增加,交通事故频发。在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应该怎样处理解决呢。很多人问我们,而双方当事人能否调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解?尤其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出的情况下可以调解吗?现在网的我们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出可调解吗这个...


·公司发的过节费要交个税吗
      公司发的过节费要交个税吗?过节费要交个税,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会判多长时间?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会判多长时间? 一、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会判多长时间? 具体的量刑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


·在我国酒驾弃车逃逸如何处罚
       酒驾的司机之所以要弃车逃逸那肯定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不管是把道路当中的围栏撞坏了还是直接撞到了其他过往的车辆以及行人,总之,当时很多酒驾的司机是连车都不要直接就跑路了的。但是,作为受害者比较关注的酒驾弃车逃逸如何处罚这个问题,酒驾肇事以后逃逸并且造成有人死亡的,是可能面临七年以...


·机动车牌照能不能换 更换车牌的流程条件
      机动车牌照能不能换 更换车牌的流程条件 一、机动车牌照能不能换 机动车车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更换的。 二、机动车牌照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变更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拘役过能考出租车资格证吗
      拘役过能考出租车资格证吗对于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从事出租车运营工作,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只要符合从事出租车运营工作的基本条件,就可以开出租车。开出租车应先具备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方可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二、拘役的期限是多久?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