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做完工伤鉴定后怎么拿到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做完工伤鉴定后怎么拿到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双方的争议受仲裁时效约束。但是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了,就不再受仲裁时效的约束了。双方达成了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就相当于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这时候的纠纷不是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了。
  
  双方若之前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无需再仲裁,直接起诉即可。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这是节约成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说明双方已无争议,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定,只待履行即告消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该赔偿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工伤赔偿事项已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不经过劳争议仲裁程序,自然不受申请仲裁期限的限制。
  
  二、工伤鉴定结束后会获得哪些赔偿?
  
  1、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应该说员工想要拿到工伤鉴定的赔偿最终还是通过诉讼解决的比较多一些,刚才员工第一步做的应该是拿着这些凭证和单位的领导人员协商赔偿的事宜,用人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也只能先仲裁最后才能起诉的。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


·未签劳动合同已过试用期单位辞退,如何赔偿
      问:我2010年8月入职,未签劳动合同,知道2011年4月份单位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以我试用期不合格辞退我,我很是郁闷,请问我可以得到那些赔偿?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答: 首先,你没有说明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劳动合同法工龄补偿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工龄补偿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


·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一、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划依据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划依据是什么 工程在竣工完成以后,我国相关部门不仅会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但有些情况下也会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上的划分。因为毕竟我国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相关技术人员的水平都是不一样的,同样公路在修建完成以后,也会进行质量等级划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如何计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如何计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所以,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日工资×出勤天数。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二、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天-104天(...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水利水电的工程质量关系到了人民的安危,任何阶段都需要认真对待。在实际工作中,质检提高了工程安全运行的保证率,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那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让我们看一下资料: 量测包括:控制测量、施工测量、竣工测量。...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辞退员工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
      如果某个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而没有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被视作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人与单位签订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就要跟单位协商是否续签。那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呢?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根据...


·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很不幸在工作的时候,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工人的死亡。用工单位就必须向其家属赔偿相应的金额,因为对于家庭中的被抚养人而言,他们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所以赔偿金里面就一定要包括亲属的抚养费。那么,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2017是多少?下面,就跟我们来具体介绍一下吧。 (1)被抚养人在18周...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 一、自愿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双方自愿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