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职工享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女职工享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1、女职工劳动保护具有两层含义:
  
  ①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②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基本任务是防止职业有害因素对女职工的健康及生殖机能的不良影响,保护女职工健康并能繁育健康的下一代。
  
  2、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①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②研究职业因素对女性机能的影响。
  
  ③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
  
  ④做好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即四期保护,(经期保护、孕期保护、产期保护、哺乳期保护)。
  
  (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登高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三)产假的使用及女职工流产应休假的时间。
  
  国家规定产假90天,目的是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院诊断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四)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对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侵犯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犯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女职工月经期间享受什么保护
  
  对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是女职工“四期”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月经期间特殊劳动保护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下列劳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健全相应的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对卫生室管理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
  
  女职工每班在100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
  
  对流动、分散工作单位的女职工应发放单人自用冲洗器。
  
  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女职工有三期,主要包括了经期、孕期、产期,在这期间,如果不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则很容易就导致用人单位损害到其合法权益,现实中也往往造成性别歧视的情况出现,无疑会对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至于我国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上文已经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疑问,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工伤鉴定书多久能下来,具体怎么做
      当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公司都是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其实除了公司请的机构进行伤残认定,劳动者也是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请求来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工伤鉴定书多久能下来,具体怎么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工伤鉴定书多久能下来 (一)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


·如何能知道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是否备案?
      如何能知道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是否备案?劳动者要查看劳动合同是否备案到劳动局,那么带上劳动合同书到劳动局咨询,一般购买社保的,那么劳动合同书都备案到劳动局、社保局。 劳动合同不能在网上查询,《劳动合同法》未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必须要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动合同通常为...


·小区弱电工程施工规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小区弱电工程施工规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弱电施工常见问题 弱电施工有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制约,一个具有资质的弱电施工队也应熟练的掌握。但是在具体到项目上,就会出现一些小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弱电施工中的常见问题: 1、弱电施工中,施工单位注重各子系统的使用功能而忽视了感官验收,...


·劳务输出公司注册条件
      劳务输出公司其实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现在劳务派遣的现象越来越多,劳务派遣关系日益壮大,很多人发现这一市场的前景,就准备创立劳务输出公司,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劳务输出公司注册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输出公司注册条件 1、注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临时工合同不可以超过多长时间?
      过去人们按照是否有编制,将劳动者分为正式工与临时工,而近年来,国家政策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平等权益,推行同工同酬的政策,所以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差别在待遇上已经不大,但是根据其定义,在合同期限上还有有所区别,那么临时工合同不可以超过多长时间?在这里,我们将为你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


·工程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程招标的流程是什么?
      工程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程招标的流程是什么?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解答。 一、工程招标的流程 1、评标。评标应当根据科学、公...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工资,需要怎样办理
       一、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样去讨回工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重大,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严格的把控,建筑工程规划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基础环节,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改善现存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为...


·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没有被支持怎么办?
      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没有被支持怎么办? 一、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


·过年几天算加班工资2023
      过年几天算加班工资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短期的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中,只有临时性工作岗位要求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但并没有强调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上工作时间不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