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死缓限制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其实我国对死缓犯作出了一个新的规定,即此时被判死缓的罪犯,其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则法官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也就是日后由死缓依法减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对实际的服刑期限有更为严格的要求。那2018死缓限制减刑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一、死缓限制减刑的情形:
  1、在累犯限制减刑。按照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累犯一般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由于累犯体现了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故刑法明确规定应当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印发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要依法从严惩处累犯和毒品再犯。凡是依法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即使犯罪情节较轻,也要体现从严惩处的精神。尤其是对于前罪为暴力犯罪或者被判处重刑的罪犯,更要依法从严惩处”。可见,死缓犯作为判处重刑之罪犯,一旦构成累犯,必当从重惩处。2、在七类严重犯罪判处死缓的限制减刑。修正案(八)规定,凡判处死缓的罪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而犯罪者,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这是因为,实施七种犯罪之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因具有法定从宽情节不宜立即执行,但作为限制减刑的条件是完全符合刑罚精神的。3、在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限制减刑。“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创的一个刑法术语,原刑法没有规定,仅第八十一条二款使用了“暴力性犯罪”的概念,即“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而“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理解上有争议,理论上一般认为,犯罪学意义上的有组织犯罪从严密程度可分为六种:简单共同犯罪、结伙犯罪、团伙犯罪、集团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我们在贯彻刑法修正案(八)时,对这一有争议的“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作狭义界定为宜,典型的包括三种类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和邪教组织犯罪。
  二、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
  关于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在《〈刑法修正案(八)〉条文及配套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针对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规定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有利于严格执行死刑政策等三项原则,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切实遵循了以上三项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旨在保护被告人利益,任何不利于被告人的刑事裁决须有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据。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仅在三种情形下可以同时决定限制减刑:(1)累犯;(2)因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7种具体犯罪而被判处死刑缓刑执行;(3)因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罪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被告人限制减刑,要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作出决定。“犯罪情节等情况” 主要包括犯罪的性质、起因、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因素。3、有利于严格执行死刑政策的原则。从立法目的来看,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限制减刑,并不是单纯加重死刑缓期执行刑的严厉性,而是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死刑政策创造条件。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法官在刑罚裁量的实际操作层面,通常会考虑三方面的因素:第一是客观危害层面,即犯罪后果的严重程度、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等;第二是主观恶性层面,即犯罪动机或者目的是否卑劣,是否存在彰显人身危险性的犯罪前科等;第三是社会影响层面,主要指被害人家属的态度以及社会的反应。只有在以上方面均达到可以判处死刑的程度,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果在某一方面尚存可恕缘由,就难以作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而从实际案例中来看,其实真正在判刑的同时被决定限制减刑的死缓犯也不多,毕竟这样的处罚针对的都是那种罪刑特别严重的死缓犯,而此时在限制减刑之后,日后即使可以被减刑,最低的服刑年限也要达到20年才行。
  
  
  


·故意伤害罪刑拘多久可放人?
      故意伤害罪刑拘多久可放人?根据犯罪程度而定,一般最长时间为37天,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


·刑事拘留不认罪要关多久
      刑事拘留不认罪要关多久?1、刑事拘留不认罪关押的最长时间也不能超过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表现形式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真的都特别的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念的,有很多年轻人在消费的时候根本就不考虑偿还能力,就好比说自己手中办的信用卡,简直是把其当成了一种维持生活的工具,而且关键是信用卡的普及还使得信用卡诈骗案件越来越多,如果自己手中也持有信用卡,就一定要详细的了解一下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表现...


·监视居住有犯罪前科的情况下监视居住有什么义务?
      一、监视居住有犯罪前科的情况下监视居住有什么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监控手段可采取:(一)电子监控;(二)不定期检查(三)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监视居住作为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中刑事证据特性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刑事证据特性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中刑事证据特性有哪些? 1、客观性。 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本质特征,是由案件事实本身的客观性所决定的 2、关联性。 证据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必须是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事实权。 3、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


·醉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处罚
      一、醉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在...


·贩毒被判刑后被关在哪?
      贩毒被判刑后被关在哪?贩毒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同,也可以办理监外执行等其它情况。因为监狱是由省级监狱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所以只要是全市的哪个监狱都有可能。不过监狱会在收监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罪犯家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


·盗窃案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一、盗窃案的犯罪构成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架案件怎么拘留?
      打架都这种行为,双方主体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这种责任的承担通常情况下都是治安处罚,治安处罚是由公安机关派出相应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调查之后做出的,当然,如果构成犯罪,应当按照犯罪处罚。对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架案件怎么拘留?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架案件怎么拘...


·中国刑法运输假币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运输假币罪怎么立案?《刑法》之中并没有关于运输假币罪的立案规定,具体的立案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


·数罪并罚最高拘役多久?
      数罪并罚最高拘役多久在数罪并罚中对拘役的判刑最高不能超过一年。《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