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判决书样本是什么样子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有关法律条文中,高空坠物虽然不是故意伤害罪,但也因为造成了危害,是需要给被害者赔偿的,被告也会因为情节是否严重而判定是否有刑事责任。那么,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判决书样本是什么样子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是怎么判定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判决书
  财产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样本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以上便是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判决书的相关内容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分析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官根据《侵权行为法》第87条的表述“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认为该规定采取举证责任倒臵的方式免除了原告的举证责任,那么在归责原则上就属于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但笔者认为,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6]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这正是《侵权责任法》第87条所体现的精神内涵,同时也为第87条规定提供了责任分配的依据。[7](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1、责任主体《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理论上对于抛掷物或坠落物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主体认定分为三种:管理人、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和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侵权责任法》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担责排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体现了公平原则(相对公平)。而且,通过第87条的立法,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8]2、责任类型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原因如下:一是连带责任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要多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就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损害的最小化。因此,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在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全部赔偿后,其他人可能会互相推诿,导致新案件的产生,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负担。综上所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较妥。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3、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一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二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三是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高空坠物行为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生活当中要注意自身的行为可能造成的结果。尽管《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对于处理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主体界定和责任承担的模糊性,因此,我们应当突破思维局限,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社会保险等多种途径,建立起与侵权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发展。从上文中,我们了解到,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判决书的样本都包含什么,在认责分析中,需要根据归责原因,考虑责任主体和责任类型,以及是否可以免责等,相关的免责事由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具体定酌。
  
  
  


·不服民事诉讼判决反诉需要哪些条件
      反诉的提出,其条件除与本诉的要求一致外,还需要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诈骗100万从犯判几年
      诈骗1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应该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从犯在案中的作用,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偷税漏税会计没有参与需要判罚吗?
      偷税漏税会计没有参与需要判罚吗?不需要判罪。企事业单位偷税构成犯罪的,对纳税单位判处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纳税人的漏税行为如果被税务部门发现,对纳税人除限期追补漏缴税款外,还可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


·帮人取钱10万判多久
      只是单纯帮人取钱不犯罪。如果涉嫌洗钱的话,帮人洗钱罪10万一般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的惩罚有: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


·纠集多人寻衅滋事怎么判
      多人寻衅滋事,按照法律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


·民法典打印遗嘱法官如何判定?
      民法典打印遗嘱法官如何判定? 一、民法典打印遗嘱法官如何判定? 法官判定打印遗嘱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认定: 1、打印遗嘱由本人签名。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故意伤害植物人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植物人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


·法院开庭出判决时间是多久
      法院开庭出判决时间是多久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


·挪用社保基金25万判几年
       一、挪用社保基金25万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盗墓没盗出来东西能判几年
      盗墓没盗出来东西能判几年?1、盗墓没盗出来东西有可能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法律的规定喝酒肇事逃逸怎么判?
      根据法律的规定喝酒肇事逃逸怎么判?根据法律的规定喝酒肇事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责可以处15天以下拘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