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些劳动者可能本身的工作比较轻松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有些劳动者可能本身的工作比较轻松,而为了能够挣更多的钱,就会利用自己空闲的时候,格外再找一份工作。而此时却也向第二家单位隐瞒了自己已有工作的实施,此时就会出现在两家单位都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那签两份劳动合同违法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签两份劳动合同违法么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本单位的劳动者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那么劳动者就不能做兼职,否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劳动者以及兼职的单位共同赔偿。但是劳动法同时也规定了,如果兼职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劳动者和兼职的单位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
  1、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全日制用工只能和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法规_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如何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毕竟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同一个劳动者是不能同时与两家及其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两份以上的劳动合同。而此时对于单位来讲,如果发现自己的员工有在外兼职的情况,其实如果单位内部在这方面有相关规定的话,则可以按照内部的规定进行处理,就包括辞退该员工。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


·现在很多产品都有质量保修期限,建设工程也有工程质保期,建设工
      现在很多产品都有质量保修期限,建设工程也有工程质保期,建设工程质保期是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一旦工程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那么施工方就应该按照规定,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返修,工程的质保期是按照法律规定,在工程的验收合格的日子开始计算,不同的工程规定的建设工程质保期也不同。 一、建设工...


·扣押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押金合法吗?
      扣押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押金合法吗?按相关法律规定,老板在工资里扣押金的行为违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管是否已经签订...


·保安公司改制员工补偿内容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自然就是公司的整个制度更改,原本的经营模式全部推翻,重新开始的一个过程,关于企业的改制,是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内容,改制的目的就是希望,企业转危为安,能够化险为夷。那么关于保安公司改制员工补偿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呢? 一、保安公司改制员工补偿 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


·员工福利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不管是谁都会有上班的经历,为了生存不得不以劳动换取报酬。作为一名劳动者在选择工作单位及岗位时,一般以薪酬高低作为第一考虑因素,其次就是综合公司的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这时候公司福利就是吸引员工的一大因素。作为公司的管理部门,为员工申请福利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接下来请随律师来看看员工福...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协议是社会活动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协商方式,规定着双方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类现象,当对于员工有重大事情发生时,需要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此时和公司单位之前稍有不当就会发生矛盾,面对此类事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下面是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法》 (即新劳...


·十一两班倒 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十一两班倒 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经济也在不断的增长,随之增长的是我国很多公司企业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并不是朝九晚五的,许多工人的上班时间是按照轮班倒班制度来执行的,那么轮班制员工在节假日需要支付额外的工资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那十一两班倒 ...


·公司解散能终止劳动合同么
      不少公司会因为一些法定或约定的事由而宣布解散,公司一旦解散,那么其法人资格就会消灭,此时对于公司的员工来讲,是否就终止了劳动合同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公司解散能终止劳动合同么。 一、公司解散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公司解散是劳动...


·一、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赔偿的。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二...


·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建筑工程在我们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大型工程项目,在工程建筑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各种矛盾和纠纷,对于建筑工程纠纷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纠纷,一种是行政纠纷,不同种类的纠纷,解决的途径也有所不同。那么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


·建筑工程管理体系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建筑工程管理体系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一、加强进度管理体系的管理。 管理人员编制的进度计划要具体、合理,要对人员、天气、材料等影响施工过程的全面因素进行充分考虑。对管理人员定期召开会议,使他们能够牢记各个施工阶段的施工计划与目标。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和建筑工程变更体系的管理,对所有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