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有企业改制有成功也有失败的案例,但是在这一过程当中却暴露出了企业改制当中存在的一些法律漏洞。很多的国有企业当中职工虽然持有股份,但是在改制过程当中几乎没有任何的话语权,职工权益被忽视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等这些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国在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的规定是什么?
  
  1、如何认定企业改制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有关改制文件,对于已进行的企业改制行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其效力:(1)对国有资产进行重大处置的改制方案或相关合同是否得到有审批权限的政府机关或政府的审批(一般情况下由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但涉及国有资产出售的应由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没有经过审批的,一般应认定为无效,但对企业兼并合同,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办报批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兼并协议有效。(2)是否经过严格的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程序,清查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得到有关政府机关(一般是国有资产管理局或财政局)确认和批准。(3)负有金融债务的企业进行改制是否依照国家的有关强制性规定,进行了金融债权保全(即负债的企业对所负的金融债务的偿还作出切实可行的安排并得到债权人的认可由其出具有关书面文件)。没有进行保全的,一般不得进行改制。(4)改制涉及到对国有资产的处置时,应到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的国有资产产权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没有登记的,一般不发生(产权变动)改制的效力。(5)如改制中有关的合同存在可撤销的事由,则改制的效力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当然,行使撤销权应在法定的除斥期间以内。(6)对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遗漏或隐瞒原企业的债务或企业职工的安置存在疏漏的,一般应维持改制的效力,由各方协商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以避免因为宣布改制无效而引起的资源浪费和社会不安定因素。(7)企业在改制后,是否依法进行了相关的企业法人变更、注销登记,若没有登记的,应督促其登记;若发生债务纠纷的,应追加真正的责任主体,但一般不发生改制无效的后果。上述内容仅第一项直接规定在司法解释中,其他六项是本人结合其他规定和多年的办案经验总结出来的,这里系统地介绍给诸位,以供您在实践中参考运用。
  2、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债务承担。这里要重点介绍的是被改制企业的遗留、遗漏债务的承担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原企业(或原企业的出资人)、改制后的企业(改制后的企业的出资人)与债权人之间就改制后原有债务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只要该协议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事由,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应该尊重该协议的效力。企业债权转股权的改制方式在本质上也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一种体现。(2)法人独立责任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企业改制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企业的出资人的变更,其法人资格并为消灭,因此在改制之后,仍应由改制企业承担原有债务,企业的出资人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企业债务随责任财产转移而转移原则。即为了使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有可靠的物质保障,被改制企业的所有财产被视为其对外承担责任的担保财产(所谓责任财产),在当事人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被改制企业的债务随企业责任财产的转移而转移。在以企业分立、企业整体出售、企业兼并等形式进行改制的,被改制企业的债务一般由接受该企业资产的民事主体在接受改制企业资产的范围内承担。(4)对于改制过程中遗漏或隐瞒的债务。该司法解释设定了债权人的申权期与除权期,在该除权期(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天以内)内债权人向被改制企业的原出资人(资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的,一般由改制后的企业或其新出资人承担债务后再向原出资人(资产管理人)追偿;对于在该除权期内债权人未向被改制企业的原出资人(资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丧失向改制后的企业或其新出资人主张权利的权利,其只能向被改制企业的原出资人(资产管理人)主张权利。对于被改制企业的原出资人(资产管理人)没有公告或通知债权人的,发生隐瞒或遗漏债务由谁直接承担,新的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以前的司法解释,应由被改制企业的原出资人(资产管理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5)连带责任原则。这主要适用于企业分立(司法解释第12条)和债务人借企业公司制改造逃债(司法解释第6、7条)的情况下,以加强对债权人的利益实现的保护,同时明确了妄图借企业改制而逃废债务的企业的财产责任。另外,对于企业债权人与负债企业之间就债权转股权问题达成协议的(非政策性债权转股权),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且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就应该得到当事人和人民法院的尊重。部分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股权的行为,不影响其他债权人向负债企业主张债权,这就是所谓合同或债权的相对性的要求。综上所述,其实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的若干解释是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相关法条。其中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当中的国有资产和融资债券等这些制定了各人民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应该参考的一些法条,其中对于造成的相关纰漏,相关人等是必须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也因为国有企业改制几乎整体都是在国家相关领导人员的主持之下进行的,所以审理国有企业改制当中的问题现实却是矛盾重重的。
  
  
  


·集体企业改制纠纷案件方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纠纷案件方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我国农村,存在大量的集体企业,它们在活跃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时代的变革中,很多集体企业都在进行企业改制。由于企业改制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很容易出现纠纷,引发民事诉讼案件。我国在这方面也有相关法律规定,那么集体企业改制纠纷案...


·当公司法人的优缺点分别是怎样的?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情况下都是公司当中的主要负责人,比如说公司的董事这一类的。实际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它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她对外需要承担很多的责任。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当公司法人的优缺点分别是怎样的? 一、当公司法人的优缺点分别是怎样的? 法人承担的义务更广...


·一、在试用期被企业辞退吗?
      一、在试用期被企业辞退吗?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可以辞职劳动者,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所以原则上来讲,试用期的员工与转正后的员工不会有什么区别。只要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是一样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


·小企业融资是怎么回事?
      小企业融资是怎么回事? 企业的融资对企业后续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的小型企业苦于没有人脉和自身规模的问题没有办法进行融资,这样不仅当误了其发展还会对企业是否能够长久发展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您就会问了小企业融资是怎么回事?如何进行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小...


·合同到期公司需要提前多久续约?
      合同到期公司需要提前多久续约合同到期续签的,无需提前通知。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都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


·中小公司合理避税方法有哪些?
      中小公司合理避税方法有哪些?1、如果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15%,这个可以用来合理避税;2、企业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入驻税收洼地,免征企业所得税,可以合理避税;3、企业的员工薪资方面,可以部分薪资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也可以采取雇佣员工的形式,降低企业人力成...


·设立公司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1、核名: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在工商局内部网上检索是否有重名,没有重名的,工商局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自己提前多准备几个名字,因为现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特别容易重复。2、租房:到写字楼租办公室,也...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是可以的;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


·公司法人代表要满足什么资格
      公司法人代表要满足什么资格我们知道法律中规定一个公司仅仅只能有一个法人代表,并且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就要确定法人代表,不过日后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而要想成为公司法人代表,这需要符合规定的资格才行。那究竟公司法人代表都要满足什么资格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


·做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做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一、做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做基金公司法人的资格要求主要是: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每一个公司在逐步壮大之后,就会获得能够成立一个分公司的资金与资源,从而拓展自己的业务。当然,成立一个分公司也是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才可以的,而且您也有必要知道分公司的一些知识。那么,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公司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