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年限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年限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内部文件);2、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且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辞职的;3、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无效理由辞职的;4、以“拖欠工资”或“拖欠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辞职的;5、以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辞职的;6、以用人单位有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为由辞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当然是《劳动合同法》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也就是说,上述“4、5、6”的情况下,08年前与08年后的法律均支持经济补偿金,而上述“1、2、3”的情况下,只有《劳动合同法》支持经济补偿金,因而只能从08年后起算。另外,如果劳动者在辞职信中未写明上述理由,那么即使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上述违法情形,一般劳动争议仲裁委也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但在拖欠工资、强迫劳动等恶劣情形下,法院有可能支持。二、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吗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行的规定是:当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而对于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并没有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明确规定,一般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2、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合同的解除是由劳动者的过失行为所致,故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3、非过失性辞退的三种解除属于法定特例,除了必须按服务1年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外,各有特殊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类的,必须经过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支付不少于本人6个月的工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更改合同达成一致”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的经济补偿不以12个月的工资为限。需要考虑到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但现实中因为具体的情况不同,也就导致不同情况下实际计算补偿年限是不一样的。上文中我们为您作出了介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如果因此跟用人单位产生了争议,也是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的。
  
  
  


·一、试用期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试用期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公司的员工如果在工作的时候因为公司工作时受伤,经过判定则称为工伤;公司将对于工伤的员工承担一定的责任,进行赔偿。那么赔偿的金额数目将由员工经过鉴定后受伤等级程度决定,举个例子,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伤残呢?一、什么是跟腱断裂?跟腱是人体最粗大最强壮的肌腱。跟腱长约15cm,由小腿三...


·临时工辞职怎么办?临时工存在哪些弊端?
      临时工虽然和正式员工,还有雇佣员工有很多差别,但依然享有辞职的权利。社会中,临时工的待遇是非常差的,辞职的情形非常多,那么临时工辞职怎么办?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辞职怎么办? 临时工辞职应当允许,如果不允许辞职就是违法行为。 二、临时工...


·未签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劳动者可以
      未签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要前30天通知吗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要前30天通知吗?合同到期是不能辞退员工的,提前30天通知也不可以,如果不续签需要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 一审程序分如下4个阶段进行: 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仲裁时效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劳动争议的一年仲裁时效,一类是拖欠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特殊时效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提出仲裁申请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仲裁时效从劳...


·一、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缴
      一、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另外,城镇职工的大额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职工个人每月...


·如果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举证?
      工伤鉴定证在工伤赔偿的过程当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进行赔偿的最准确的证据资料。然而由于保管不善,在一些工伤赔偿事件中会出现工伤鉴定证丢失的状况,那么如果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举证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举证 已经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诊断证明书继续保...


·约定劳动合同毁约赔偿具有法律效力吗?
      约定劳动合同毁约赔偿具有法律效力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符合《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认定这一约定有效,约定违约金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国有企业可以发加班工资吗?
      国有企业可以发加班工资吗?国家企业当然是发放加班工资的。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