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婚生子女由于不是在法定婚姻关系内出生的孩子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非婚生子女由于不是在法定婚姻关系内出生的孩子,所以在社会上很受歧视,往往也会遭到一些不平等的待遇。很多人都认为,既然是非婚所生,那么久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也就不享有继承权,这种观点是正确的吗?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非婚生子女只不过是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但由于天然的血缘关系,男女结婚与否并不影响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所以《婚姻法》规定说,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换句话说,既然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那么非婚生子女也就享有继承权。因此,私生子享有继承权,私生子可以继承财产。
  私生子怎么继承财产
  对于财产继承问题主要规定在我国的《继承法》里面。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就是说,死亡人对财产的继承问题在遗嘱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哪些可以继承财产,哪些人不可以继承财产。财产的继承必须按照遗嘱的内容办理。法定继承则是说,死亡人没有立遗嘱,那么在其死后,财产的继承则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继承。我国法律规定了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时,第二顺位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而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即私生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因此,私生子怎么继承财产的问题也就有了答案。
  
  (一)私生子怎么继承财产?根据遗嘱继承
  如果死亡人立下了遗嘱,并且明确说明私生子有权继承财产,那么私生子则可以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相应的财产,任何人无权剥夺。
  (二)私生子怎么继承财产?根据法定方式继承
  如果死亡人未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的继承方式,由于私生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其有权跟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和婚生子女一起继承财产,任何人不得剥夺其继承权。以上就是“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非婚生子女和其他婚内生子女一样,都和父母有着血缘关系,所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剥夺,如果非法否定其的继承权,是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是权力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的。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一、索要婚内抚养费如何举证?
      一、索要婚内抚养费如何举证?对于确定对方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举证责任在女方,不少男方都会隐瞒实际收入情况以期少支付抚养费。因此在取证时,女方可在能力范围内可以聘请律师到男方单位、税务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要求查看工资表及个人收入完税证明等。一般来说,单位都会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工资.因...


·婚前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在时效性方面,婚前的财物收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男女在结婚之前,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并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如果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即适用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且听我们来为您分析介绍。 一、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定离...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卖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卖的规定是什么?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卖的规定是必须双方共同做出买卖的决定才允许进行买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


·无效婚姻还有离婚证吗?
      无效婚姻还有离婚证吗?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已经存在的合法予以解除的行为,双方会领取到离婚证,而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对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二、婚姻无效与离婚的区别有哪些?第一...


·夫妻双方都在外且双方均起诉离婚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生计,夫妻常年在外打工保障家里的生活开销,刚好夫妻二人分开去了外地,这就使得距离造成了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那么这时候他们因为工作的原因双方都在外地且双方均起诉离婚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面的资料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双方均在外且双方均起诉离婚如何起诉 ? ...


·孩子满2岁离婚怎么判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女方过错离婚赔偿哪些方面
      婚姻中,男女都是可能存在过错的,而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离婚的也不在少数。此时就有可能涉及到离婚赔偿的问题,那么女方过错离婚赔偿方式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女方过错离婚赔偿方式有哪些 (一)物质损害赔偿指财产损害赔偿,就是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


·结婚一方生理有缺陷可以离婚吗?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法》中,并没有禁止生理有缺陷的人结婚之条款,然而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性生活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夫妻间的性生活可以更好地调节增进夫妻感情,对于夫妻任何一方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若夫或妻一方存在生理缺陷,以致不能正常的过性生活,就难以达不到婚姻生活...


·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抚养费也称抚育费
      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抚养费也称抚育费,是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婚姻法上的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