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流程是什么?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公司与公司之间也存在着竞争关系,当一家公司需要做一个工程想承包出去,公司都会以这个项目所涉及的行业公司进行招标,然后各公司会以投标的形式出工程方案,招标方再从各公司的方案中选出合理的公司来做这个工程,那么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般来说,招标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
  
  1、招标
  
  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
  
  ⑷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⑸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⑹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或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对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资格预审,但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通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
  
  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⑸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日期;
  
  ⑺资格预审的日程安排;
  
  ⑻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
  
  上述预审应当主要审查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交证明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证明文件或者资料。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预审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向三家以上有兴趣投标的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议标程序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向二家以上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⑴投标人须知;
  
  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⑶技术规格;
  
  ⑷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
  
  ⑸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⑹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⑺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⑻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⑼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⑽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
  
  ⑾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
  
  ⑿合同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⒀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备选投标文件,但应作出说明,并规定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应当采用国际或者国内公认、法定标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不得要求或者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型号、原产地生产厂家,不得有倾向或排斥某一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容。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需要对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非实质性修改的,一般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者,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30天。
  
  对于同一招标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要求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提交不包括投标价格的初步投标文件,列明关于招标项目技术、质量或其他方面的建议。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与投标人就初步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讨论。第二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向提交了初步投标文件并未被拒绝的投标人提供正式招标文件。投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根据正式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投标价格在内的最后投标文件。
  
  2、投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⑴投标函;
  
  ⑵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
  
  ⑷投标价格;
  
  ⑸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⑹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到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
  
  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
  
  3、开标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4、评定标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选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考虑各种优惠及税收等因素,在合理条件下所报投标价格最低;
  
  ⑵最大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
  
  除采用议标程序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不得在定标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流程是什么相关内容,当我们收到相关招标信息,我们就会按照招标上的要求写工程方案,然后招标方会以公开的显示从各投标公司中选一家在价格和方案上都合理的公司来进行后期的工程实施,我们做一个工程都是需要严格按照招标流程来执行。
  
  


·计件工资的周六加班如何算加班费
      计件工资的周六加班如何算加班费?周六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倍计算,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4) 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


·绿化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包括什么?
      绿化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包括什么? 为了确保绿化建设的质量符合规范,我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质量标准进行规定。因此在进行绿化工程时,需要严格按照条款中的质量标准进行绿化。那么,绿化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包括什么?下面本站我们为您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一般规定 1.1质量检验...


·围堰工程质量问题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围堰工程质量问题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相信我国公民对于围堰工程并不陌生,围堰工程目前在我国各省市的一些基础建设当中,其实运用到的也是非常多的。因此,如果围堰工程的工程质量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其实也会带来一些后续不必要的麻烦,尤其对于建筑方和开发商来说,有可能需要重新返修。下面我们就为...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范文是怎么样的?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


·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5000月薪?
      许多人的工资交完五险一金之后,到手的工资都会有所缩水,但是有人并不了解自己交出去的钱是怎么分配的,有什么作用,接下来我们就讲一讲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5000月薪是怎么算的? 一、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后脚跟脚筋断裂工伤鉴定为几级?
      只要是在工作中受伤了无论是个人原因还是工作上的原因都可以算为是工伤,出现这种情况,受伤者就可以去相关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的鉴定,然后去索要相应的工伤赔偿款。那么后脚跟脚筋断裂工伤鉴定为几级呢?下面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一、工地摔伤误工费最多多少钱?
      一、工地摔伤误工费最多多少钱? 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 ...


·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能辞退员工
      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权利,同时也给予了员工辞职的权利。但不管是哪一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都需要在符合规定情形下进行。那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什么时候能辞退员工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能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后可否起诉?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后可否起诉?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企业和劳动者要签署劳动合同,可是一些小企业仍然违反规定,不签署书面合同。这样,对于劳动者而言,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维权存在困难。因此,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那么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后可否起诉?下面我们结合...


·工伤事故中,可以说申请工伤赔偿就是其中最后一步了,当然也是比
      工伤事故中,可以说申请工伤赔偿就是其中最后一步了,当然也是比较重要的一步,因此当事人一定不能粗心大意。而在具体申请工伤赔偿之前,也会有一些时间要求,这是需要注意的。那到底申请工伤赔偿的时间点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


·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内部却有自己的一套支付规定。那到底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才至于对员工利益构成侵犯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