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服刑人员怎样减刑 要符合什么条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减刑是我国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在不损害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减轻犯罪人原判刑罚的办法,对表现好的服刑人员予以鼓励,有利于促进其改过自新,早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但是减刑须满足法律规定的减刑的条件,那到底服刑人员怎样减刑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据此,所谓减刑,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把原判较重的刑种减轻为较轻的刑种;二是把原判较长的刑期减轻为较短的刑期。根据第78条的规定,减刑可分为应当减刑与可以减刑两种。应当减刑与可以减刑的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相同,但实质条件有所不同。那么具体怎样才能适用减刑呢?
  1、对象条件
  依刑法第78条之规定,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实质条件
  受刑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具有法定的事由或者法律事实才能减刑。我国刑法对减刑规定了明确的法定事由或者法律事实,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只有具有上述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才可以减刑。此外,刑法还规定如果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限度条件
  减刑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刑法修正案(八)对减刑的限度条件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第78条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刑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对于服刑人员其实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减刑的,首先法律方面对减刑有严格的条件规定,这需要服刑人员自己争取才行,在满足了规定的减刑条件之后,可以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减刑,而一般每次减刑都是不能超过1年的。对于服刑人员怎样减刑的问题,如果在看完了上文之后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
  
  
  


·逃税罪构成要素具体包括什么
      逃税罪构成要素具体包括什么 一、逃税罪构成要素具体包括什么 1、客体要件 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


·诈骗犯如何量刑
      诈骗犯的量刑金额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如何处理
      若想让死刑立即执行变为死刑缓期执行的话,则此时需要符合《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条件才行。法律中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为两年,那在期限届满之后又该如何来处理呢?不少人对此都比较疑惑。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如何处理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


·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分别是什么
      法律中针对不同的罪名都是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的,不过现实中有些罪名的量刑标准却是一样的,不过实际构成的犯罪却不同。很多人认为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是一样的量刑,那究竟这两个罪名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规定:有...


·聚众斗殴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聚众斗殴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聚众斗殴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


·无照经营与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无照经营与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无照经营按照2003年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应该由工商行政部门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


·新刑法抢夺多少钱构成犯罪
      一、新刑法抢夺多少钱构成犯罪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怎样的
      中国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怎样的?《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


·缓刑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触犯后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为所犯的犯罪案件严重程度不同,所以判处的刑法也会有所区别,其中缓刑就算是轻微处罚手段,那么在缓刑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根据规定首先要对缓刑期间写明个人总结,同时司法部门会根据考核的结果进行处理。 一、缓期结束办理手续 缓...


·一般自首以后会被拘留吗?
      一般自首以后会被拘留吗?作案后自首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自首也是间接承认了犯罪事实。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会发生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二、怎么认定自首?1、投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