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如今的社会上,农村里大部分的年轻人都不愿意留在家里做农业生产,因为自家的土地少,如果只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既折腾也挣不到钱,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外出打工,每个家庭然后将家里的土地集体的承包出去,让承包者大面积的进行农业生产,那么承包者在使用这些承包下来的土地时就需要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农村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农村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四)、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登记证书。两者的不同主要在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性质的不同。集体土地只能由该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只能由国家支配或通过招标等方式;是否可买卖不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等等,有诸多限制。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那么多的限制,可以买卖,可以抵押贷款,可以自由流通。集体土地在申请时时免费获得的,但国有土地是交了土地出让金才可以使用的。所以两种类型的土地在国家征收土地时给予的补偿也是不同的。
  三、集体土地出租有哪些法律风险
  【土管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租用集体土地的,也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续:(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3)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农村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相关内容,当我们承包农村大量的土地时,就需要给我们向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申请,申请通过了,我们就可以使用了,但是国家也有规定,不是我们想在这块土地上干什么就能干什么的,是不能做有损这块土地的事的。
  
  
  


·贵州征收土地补偿毕节的标准是怎样的?
      贵州征收土地补偿毕节的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贵州毕节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在对外扩张的同时,一些郊区土地被陆续占用。被征地的农村,会分到一笔征地补偿费。其中青苗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个人所有。对于村民而言,最关心的就是能拿到多少钱了。那么贵州征收土地补偿毕节的标准是怎样的?本文就这方面...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进行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多数时候涉及到的被拆迁人是农民,但也会有对企业进行征地拆迁的情况。而此时对企业作出的补偿显然就与对农民的补偿不同了。那到底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企业征地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贵州毕节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
      贵州毕节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目前,全国许多地方的城镇化建设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贵州省毕节市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也正处在实施阶段,先期动工的主要是交通运输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生活配套工程等,对需要征用的土地补偿价格已经进行了测算和公告,那么,贵州毕节征收土地标准是多少呢?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土地资源法,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要是我们想要用的话,就只能是通过拍卖的手段,和政府合作,说明成交日期以及使用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是一项很大的拍卖活动,涉及金额巨大,我们应该了解其流程,一旦买下之后就有权利在土地上面动工,建造房子等项...


·律师辩护坐地起价是否合理?
      一,律师辩护坐地起价是否合理 律师办理一般刑事案件代理收费标准: 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侦查阶段 2000-4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 3000-5000元/件 (一)审或二审审判阶段 2000-5000元/件 (二)办理财产犯罪案件,除按上述标准收取基本费用外,按照办...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裁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文书,送达难是法院等司法机关头痛的难题,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规范化会规范送达程序,为诉讼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因此,我们今天为您带来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的具体样式,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送达地址确认书...


·2023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家修建了大量的高速铁路。在铁路项目筹备之前,建设部门要对沿线的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涉及到的村民,可以拿到一笔征地补偿款,各地也有具发放标准。那么,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一、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违法征地案例分析
      违法征地案例分析由以上违法征地案例分析可以看出,我们在土地征收程序方面还是比较欠缺的。在征地过程中发生这样的纠纷,相关部门应该认真思考原因总结教训,以防此类事件再发。行政机关必须加大征地程序的透明度和监察力度,执行人员必须依法做事,不滥用私权,如此才可使土地征收制度趋于完善。上述...


·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伴随我国政策的开放,人们对土地的使用也越来越灵活。特别是在农村土地资源富饶的地方,对土地进行出售,或者彼此之间交换土地进行使用的会时有发生,这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对公民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行为。下面我们就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整理。...


·土地使用权过户管辖的相关要求
      土地使用权过户管辖的相关要求 土地使用权是单位或个人依法获得的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以土地不能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由于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所以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过户管辖也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经过严格的行政程序,才能予以过户。 一...


·什么是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什么是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一、征地补偿费的基本含义 1、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