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入股投资项目合同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入股投资项目合同怎么写?
  
  入股投资项目合同
  
  甲方: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 ”)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整,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 .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 ,乙方 .
  
  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二、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三、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四、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五、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六、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
  
  综上所述,一份标准的入股投资项目合同应该包括双方基本信息、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事务执行、投资的转让、其他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合同是运用法律武器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因此签订时要仔细查看,


·签了空白合同不去上班可以吗
      签订合同可以不去上班,因为劳动关系不存在。没有影响。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之中必须要包含的内容包括薪资、工作的时间以及会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等,若是单位让职员签署空白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填写完空白处内容之后没有发给职员一份,此时该空白合同就不会产生司法效力。《中华人民共和...


·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怎么办?
      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在合同期到期后不续签,劳动者是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的,但是难免会遇到有些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的话,是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对于这个问题,相信您都想了解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去做。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六...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最关心的是合同是否存在欺诈等条款和合同是否无效,但是,了解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也是极为重要的,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无效合同从性质...


·购物签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
      购物签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


·合同到期什么时候续签
      合同到期什么时候续签 一、合同到期续签时间 合同到期续签的,无需提前通知。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都是可以的。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合同应该怎么履行 如何履行合同
      合同应该怎么履行 如何履行合同 一、合同应该怎么履行 1、履行主体 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


·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
      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现实生活中,进行抵押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在借款的时候,此时出借人一般都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抵押,以免日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而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也有可能会单独签订抵押合同,那这个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


·技术咨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技术在任何时候都是属于无形的商业价值,公司在发展的时候,对于一些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先进的科学技术肯定是需要秉着不耻下问的态度进行学习的,而且技术咨询实际上主观意识比较强的,双方必须要在技术咨询合同当中约定清楚。但是双方在签订技术咨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知道...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何制定?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何制定? 一、卖方不履行合同时如何计算违约赔偿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 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


·定金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定金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一、如何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买卖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当然适用于买卖合同。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 (1) 买卖合同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 买卖合同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