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不申报财产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刑事犯罪曾在这侵犯人身的犯罪行为以及侵犯他人的财产的犯罪行为不认识哪种犯罪行为都是需要进行严厉的处罚的。但是很多人其实实际上对于我国的刑事犯罪罪名并不是特别地了解。比如说很多普通老百姓就想了解一下。拒不申报财产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拒不申报财产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执罪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拒不申报的,可以认为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通知规定下列五种情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办理银行存款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检查存单金额
  
  现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几乎所有的银行都采用电脑记账、打单。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因为电脑故障等多种原因而造成差错。所以,当我们拿到银行开出的存单后,必须仔细核对存单上的金额大小写是否与自己所存款项一致。直到确认没有任何错误以后,才可以放心地离开。千万不能等到回家以后,才发现问题,这时候就不容易说清楚了,很容易与银行发生纠纷。
  
  2、选择密码有讲究
  
  之所以选择密码,就是为了防止他人盗取我们的财产。但是,选择密码却大有学问。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喜欢采用自己的生日、身份证号码、工作证号码等数字作为密码,因为这些数字比较容易记住。其实,这样的选择不是最高明的。为什么呢?如果你的银行账户和身份证、工作证等一起丢失了,你的存款就很可能被冒领。
  
  3、存款类型选择要恰当
  
  因为银行的利率会经常发生变动,各种各样的存款档次、品种、利率五花八门。为了使我们的储蓄投资能够获得最大的回报,所以,我们在进行储蓄投资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存款的类型,最好采取组合方式存款,以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
  
  另外,我们在存定期的时候,一定要做好预算。千万不要事先没有计划好,结果还没有到期又需要用钱。存款还未到期取钱会损失很大一笔利息,因为没有到期的定期存款,在取钱的时候就不能按照原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而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选择自动转存
  
  不是特别需要消费的时候,您都会选择定期存款,因为这样可以获得一笔比活期存款高得多的利息。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当定期存款到期后利息就要按活期计息了,如果你不及时去办理转存手续,利息损失就比较大。为了杜绝这种麻烦,现在银行有了新的服务。我们在存款的时候,可以向银行约定自动转存,就是说当定期存款到期之后,就自动及时地将利息并入本金再续存为原来的定期期限,以增加利息收入。这样,就可以减少到银行办理转存手续的奔波与麻烦。
  
  在这里我们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一些具体的条件。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什么是新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
      新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犯罪中止要判多久的刑罚?
      犯罪中止要判多久的刑罚?犯罪中止要按照原来的有期徒刑的判决进行减轻处理或者是免除处罚。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牵连犯嘛?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牵连犯嘛?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牵连犯嘛? 不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例如,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


·罚金是什么意思 刑事罚金如何执行
      罚金属于刑事处罚附加刑中的一种,同时也是财产刑中比较重要的一种。而法官在对罪犯判处了罚金之后,那跟着就是对罚金执行的问题了。不过此时您知道刑事罚金如何执行吗?在执行的过程中又涉及到哪些问题呢?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罚金是什么意思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


·组织赌博罪量刑标准
      一、组织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需要注意...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


·刑事传唤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传唤最长时间是多久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


·对于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


·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虐童涉及的刑法法条有哪些?
       一、虐童涉及的刑法法条有哪些? 虐待儿童罪是指非法虐待儿童的刑法罪名。中国虐待儿童案件屡禁不止,严重威胁到儿童健康,而中国刑法中没有此项罪名的法规。由此社会呼吁,中国《刑法》应当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是性质恶劣的虐童行为予以犯罪化。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


·警察藏匿证据属于什么罪
      警察是司法工作人员,警察藏匿证据属于徇私枉法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