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特别提醒: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劳动者可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2、对劳动者年龄的审查。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用人单位可以在招录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学历、就业情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招用了不适格的劳动者,可能会被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3、不聘用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在录用员工时应注意询问并审查该员工与原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的凭证,通常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协议或证明的形式体现。《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审查录用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科技人才是否与原单位签订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审查其所提供的重要信息是否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之嫌。
  
  5、不得收取押金。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等。
  
  6、试用期。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7、工资标准。
  
  工资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的80%。
  
  8、合同期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一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企业未签合同有何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表明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一直支付至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到法律拟定的事实即“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大概了解了一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内容,涉及到了8个方面。除了最开始给您说到的需要采取书面形式来签订外,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另外也要注意试用期期限的约定。若还有搞不清楚的地方,其实也是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经侦要求员工退基本工资合理吗?
      一、经侦要求员工退基本工资合理吗?经侦要求员工退还工资以及提成是合理的行为。建议及时退回,否则涉及犯罪,要受刑事处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


·四级工伤能赔多少
      四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无论是否退职工伤机构均需向职工支付,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


·因员工不愿意调岗将其辞退违反法律制度吗
      因员工不愿意调岗将其辞退违反法律制度吗?因员工不愿意调岗将其辞退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调岗调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发出变更的要约,一方发出承诺,双方合意,以书面形式变更。但在以下情形中,公司可以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1、 医疗...


·员工违反公司纪律,被降薪合法吗?
      员工违反公司纪律,被降薪合法吗? ?一般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而录用的员工就需要遵守纪律,员工要是违反公司纪律的,那么需要接受公司相应的处罚,甚至是降薪的处罚,公司能不能就员工违纪要求降薪,首先可以看下哪些情况公司可以降薪,具体有如下: 1、员工违反公司纪律 员工违反公司...


·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


·轻微工伤索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轻微工伤索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轻微工伤索赔的程序 第一步,明确就医的医疗机构; 第二步,认定工伤(一)认定标准 工伤的认定标准总的来说涉及到三个方面: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受到伤害。具体表现包括: 1、患职业病。职业病是劳动者在做本职工作时,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


·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与企业产生劳动纠纷的话,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也是尊重劳动者的意愿的。如果劳动者想要撤回劳动争议的,这也是允许的,那么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的方法是什么呢? 一、怎样就劳动纠纷申...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甲方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承包等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工程承包范围...


·一,阜阳工伤赔偿包含哪些内容?
      一,阜阳工伤赔偿包含哪些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变由所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般超12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能力鉴定委员确认适延延超12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停发原待遇...


·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实践中,不仅有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的时候员工也有可能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用人单位来讲,要是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1、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


·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解雇员工是单位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解雇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实践中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呢?而在解雇职工的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本文马上为您具体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员工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雇,但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