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拒执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其实我们直白的一点讲,拒执罪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脸皮也是足够厚的,面对胜诉方不断的催促,甚至是在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书面前都仍然可以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很多第一次了解到拒执罪的普通民众会觉得这种做法简直就是在和我国的法律体系叫板。那么,关于拒执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关于拒执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1、犯罪主体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
  2、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直接损害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法院裁判权威和执行权威,在破坏了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的同时;间接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3、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4、客观方面
  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虽然我们多数人的主观意识都会觉得拒执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行为,但是目前刑法当中对拒执罪的量刑并不是特别的严厉。而且构成拒执罪的也并不一定就是判决书当中所针对的某一个人,帮助当事人出谋划策,逃避法律判决的这些人都有可能成为共犯的。
  
  
  


·关于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关于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2、刑事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


·刑事案件中被告不请律师怎么辩护
      刑事案件中被告不请律师怎么辩护?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不仅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父母、亲友,甚至可以是工作单位推荐的人。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指定律师为被告辩护。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1、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


·2023年不宜拘留的28种疾病具体是指哪些病
      不宜拘留的28种疾病具体是指哪些病 1、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 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 3、...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犯罪构成有哪些?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犯罪构成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此罪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其他保函、票据、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及金融机构的 财产所有权。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个人实行双...


·民事伪证罪怎么处理,如何处罚民事伪证罪
      民事伪证罪怎么处理呢?需要说明的是,我国规定的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当中,因此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相关人员有作伪证的行为,那么是不会构成伪证罪的,而是其他一些犯罪。此时该如何来处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民事伪证罪怎么处理 民事伪证有罪指的是在民事诉讼中,伪证者触犯了《刑...


·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一般会先进行准备工作,而准备工作往往是出现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法律中规定的犯罪预备也是有一些具体的行为的,那究竟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


·缓刑执行期满后该如何处理
      缓刑执行期满后该如何处理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满后,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有三种处理办法:第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第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


·故意伤害构成犯罪的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构成犯罪的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


·遗忘物占有构成侵占罪的相关规定
      遗忘物占有构成侵占罪的相关规定在生活中,人们将自己的物品遗忘在某处,该物品就属于遗忘物。有些人将他人的遗忘物捡到后将其占有,不还给物品所有人,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今天我们要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遗忘物占有构成侵占罪的相关规定。 一、遗忘物...


·被起诉的人正在服刑怎么办?
      被起诉的人正在服刑怎么办? 一、被起诉的人正在服刑怎么办? 1、被告由于被羁押不能出庭的情况,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明确规定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为被告主要是客观不能为,而不是主观不想为,法院可以把被告从羁押场所提到法院开庭,也可以在被告被羁押的场所开庭。 ...


·减刑裁定书送达时间及送达规定
      人民法院作度出减刑、假释知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道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作出假释裁定的,还应当送达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百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八条人民法院作度出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