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费:
  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
   二、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康复治疗费等):
  一般参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定的费用确定。特殊情况的,按实际发生时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省内100元每天。(交警队调解计算此项按12元每天是错误理解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15号)
   四、营养费:(交警队调解一般不计算此项)
  参照医院的医疗病历本、诊断证明书、出院医嘱意见确定或者法医鉴定结论来确定,一般为五百至一千元不等。没有注明加强营养的,法院一般判决五百元一个级别。
   五、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固定收入或雇工的,参照长沙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每天70元、80元、90元、100元左右(事实上,医院的护工收费标准是远高于法院判决的标准的,当事人如果请护工这个护理费120元到150元每天计算一般是难得获得法院足额的判决赔偿的)。
   六、残疾赔偿金:(交警队直接以受害者的户口性质来计算,法院诉讼判决的一般结合受害者是否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等情况可按城镇标准来具体计算残疾赔偿金)
  农村居民标准:10060元×20%×20=40240元
  城镇居民标准:26570元×20%×20=106280元
   七、被抚养人生活费(实际数额按被抚养人人数确定):(交警队调解一般不计算此项)
  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如何处理?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因此,虽然《侵权责任法》取消了“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项赔偿,但目前仍可以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一并赔偿。
  1、小孩生活费
  城镇居民标准:18335元×(18岁-现在岁数)×伤残系数20%÷2
  农村居民标准:9025元(18岁-现在岁数)×伤残系数20%÷2
  (注:单亲家庭的无需除2)
  2、老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标准:18335元÷兄弟姐妹人数×20年×20%
  农村居民标准:9025元÷兄弟姐妹人数×20年×20%
  (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每一年度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的不超过18335元,农村居民的不超过9025元。
   八、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般计算到定残的前一天。
   九、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大约500元至3000元之间。没有交通费用票据的,长沙地区法院一般判决为500元每级左右的标准。
   十、残疾辅助器具费(尊便器、拐杖、轮椅、假肢等):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


·威海工伤的医疗过错能不能获得双重赔偿?
      威海工伤的医疗过错能不能获得双重赔偿?一、工伤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二、医疗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


·存在的医患问题有哪些
      存在的医患问题有哪些?一、医患问题有哪些? 1、疗效和患方的期望值反差大。患者和其亲属认为“既然自己出了钱,就希望得到应有的服务。”只要疾病得到了治愈或缓解,即使花了较多的钱,多数病人也是能够承受的,且一般不酿成医患冲突。但是,当病人的较大经济耗费未能得到自己期盼的“理想”医疗效...


·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院误诊医疗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


·一、医药费加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医药费加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药费加误工费可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技巧?在第三方的主持劝说下,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可以就相关医疗纠纷作出调解处理。但是在进行医疗纠纷调解的时候也有一些的技巧的。究竟这些技巧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主持调解的组织要特殊因为患方在医疗纠纷中表现有对医方严重的不理...


·怎样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如今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了最普遍的纠纷,患者和医生之间的关系很有可能就此破坏。如果我们作为医生我们一定要遵守好自己的职业规则,不要因为自己的失职,造成了医患关系的紧张。那么什么情况下才属于医生的失职呢?(一)由于医生的失职造成的医疗事故第一,当医生面对急诊,病危或者重症患者还医院选择...


·处理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处理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应吗?随着人们法律保护观念不断增强,人们对医疗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医疗纠纷渐渐增多,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也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医院方面的,也有病患本身的原因引起纠纷,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效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医疗纠纷...


·在哪里判定医疗过失?
      在哪里判定医疗过失? 一、医疗过失纠纷的概念 医疗过失纠纷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尽注意义务而导致患方发生损害,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由于医方存在过失,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在哪里判定医疗过失 1、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类型的医疗事故,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是什么?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 1、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申请事项; 4、事实和理由; 5、证据材料。 二、医疗事故申请鉴定步骤 1、第一步是要作医疗鉴定的;这是发生和确认医...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由哪个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由哪个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二、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具体如下:1、医患...


·异地医保怎么办理 有哪些程序
      一、异地医保的办理程序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