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财产清查的基本方法
  
  (一)实物的清查方法
  
  1.确定财产物资账面结存的方法
  
  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和减少数,都要根据会计凭证连续记入有关账簿,并且随时结出账面余额。
  
  实地盘存制。不同于永续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只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登记财产物资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到月末,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根据实地盘点所确定的实存数,倒挤出本月各项财产物资的减少数。
  
  2.清查财产物资的方法
  
  实地盘点。实地盘点是指在财产物资堆放现场进行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技术推算盘点。技术推算盘点是利用技术方法,如量方计尺等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进行推算的一种方法。
  
  (二)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1.现金的清查
  
  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在进行现金清查时,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出纳员必须在场,在清查过程中不能用白条抵库,也就是不能用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收据等抵充库存现金。现金盘点后,应根据盘点的结果及与现金日记账核对的情况,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
  
  2.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但即使双方记账都没有错误,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也往往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的原因一是由于某一方记账有错误;而是存在未达账项。
  
  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
  
  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
  
  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
  
  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
  
  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
  
  (三)结算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各种计算往来款项一般采取“函证核对法”进行清查,即通过证件同对方经济往来单位核对账目的方法。
  
  婚姻从开始走到尽头,在无法挽回的感情面前,如何及时止损地清查双方的资产也是对自己权益的一份保障。希望我们整理的资料会对你有帮助。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出轨的情况下不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


·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吗
      在我国,司法公正是我们的追求,但是在司法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难免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当发生了冤假错案之后,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需要对于被受害的人给予一定的赔偿。如果当受害人对于国家赔偿的决定不满,那么,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吗?一起看一下吧。 一、国...


·一、离婚子女名下财产分割可以吗?
      一、离婚子女名下财产分割可以吗?不可以对子女财产分割,因为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属于孩子的财产。父母将钱存在孩子的名下,属于将钱交付给孩子了,因此,父母不能撤销该赠与,这笔钱已经属于孩子所有了,不再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父母的属于夫妻...


·谁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之后,可以办理一个公证,来加强该协议的法律效力。那,此时谁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确定主体资格的大事。可能多数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谁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


·我国是一个家庭制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家庭制的国家,在非独生子女的家庭当中,对于父母的财产以及遗产继承方面等问题都需要作出一定的要求规定。对于财产的分配需要与子女的实际收入情况、父母的赡养问题等多方面条件相联系作出说明。那么家里遗产继承及财产分割如何分配? 家里遗产继承及财产分割如何分配? 遗产继承指生前...


·民事诉讼法离婚抚养权起诉状范文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法离婚抚养权起诉状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民事诉讼法离婚抚养权起诉状范文是怎么样的?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


·中国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怎样规定的
      中国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怎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


·最新离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离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两个人的事情,尤其是离婚,有的时候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又不配合的话,我国法院在解决夫妻之间离婚事情的时候,也需要参照我国制定的最新离婚法律。就是说结婚、离婚都是有法可依的,婚姻关系的平等...


·社会抚养会判决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社会抚养会判决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


·诉讼离婚中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诉讼前一般会让双方调解,调解无果后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最后如果协商无果,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一般做到以下几点争取到的几率会更大:1、经济允许的,可以表明家庭条件对孩子的成长有相对好的帮助。2、相比对方能有更多时间或愿意花更多时间陪伴孩子。3、孩子如果长期随己方...


·如何解除不合法婚姻关系
      不合法婚姻其实也可以叫做无效婚姻。因为不具有婚姻成立的合法要件,因此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那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婚姻不合法,当事人该如何解除不合法婚姻关系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解除不合法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