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认定个人的遗产债务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样认定个人的遗产债务
  
  1、应当将遗产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相区别。家庭共同债务是指所有家庭成员作为债务人应担负的债务,其主要包括:
  
  (1)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需要所欠下的债务;
  
  (2)为添置家庭共有财产所担负的债务;
  
  (3)因家庭的经营活动所负担的债务;
  
  (4)夫妻为共同经营需要所负的共同债务。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家庭共有财产尚不足以清偿家庭共同债务的,由家庭成员分别承担清偿责任,其中应有被继承人分担的债务份额,才可以作为遗产债务。
  
  2、应当将遗产债务与家庭其他成员的个人债务相区别。遗产债务应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并且主要是用于满足被继承人的生活或生产需要,或者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但是,并非所有已被继承人名义所借的债务,都属于遗产债务的范围。是否属于遗产债务,应当以债务的性质和用途等来确定。
  
  现实生活中,长辈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晚辈生活、生产需要所欠下的债务,应由晚辈自己清偿。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因继承人能尽而不尽扶养义务,被继承人迫于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务,即使遗产不足清偿的,继承人仍应负清偿责任。
  
  3、应当将遗产债务与继承费用和殡葬费用相区别。继承费用是指为执行遗嘱或管理、分割遗产等所支出的开销。一般来讲,继承费用虽然不属于遗产债务,但亦应在偿还债务后从遗产中扣除,即遗产的实际价值应是清偿债务、扣除继承费用后所剩余的价值。继承费用的扣除如果在清偿债务之先,就有可能侵犯债权人的利益;但遗产在清偿债务后,不足以扣除继承费用,应当由继承人承担此项费用。有时因继承人的过失而支付的费用,不应作为继承费用,而应由该继承人个人承担。
  
  殡葬费用是指为办理丧事、埋葬死者所支出的开销。一般认为,殡葬费用不应列入被继承人的债务,因为丧葬被继承人是继承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况且这种债务的形成,是在继承人与债权人之间,其借贷关系的产生时间也是在继承开始以后,因此殡葬费用应由继承人分担。
  
  二、遗产债务怎么清偿
  
  1、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我国采取概括继承制度,即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权利和义务一并由继承人享受。因此,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也应当负责偿还。
  
  接受继承,是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前提条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继承人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以其所接受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只承担有限清偿责任。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其税款和债务时,有关部门或者债权人也无权请求继承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代替被继承人缴纳税款或偿还债务。
  
  2、遗产债务的清偿方式
  
  对于遗产债务的清偿方式 ,我国继承法未做出明文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应当先清偿遗产债务后分割遗产,有特殊情况也可在分割遗产后再解决遗产债务的问题。
  
  各继承人已将遗产分割完毕才发现还有未清偿债务的,这是应按以下办法清偿:
  
  (1)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2)当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公民个人的遗产既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这消极财产就是遗产债务,可是哪些属于遗产债务,哪些不属于遗产债务,又该怎么认定遗产债务,认定完之后又该怎么清偿,这些问题困惑着各个债权人,也影响各个继承人的财产分割,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在债务人死后请律师出面讨债。
  
  


·别人欠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没有借条不还的话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证据包括聊天记录、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


·私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私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私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


·欠款起诉期限是多久时间?
      欠款起诉期限是多久时间?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民事中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同意作为出质人,为 (在编号为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向乙方提供...


·借条上没有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担保期间是多久?
      借条上没有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担保期间是多久?借条上没有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担保期间是六个月,具体的理由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


·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一些不讲诚信的借款人,就会逾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该如何处理呢?这时您可以去法院诉讼,而去法院诉讼就一定了解诉讼时效。那当事人应该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1、注...


·公积金贷款多久能批下来
      办理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从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至贷款划到贷款银行需要18-19个工作日可以审批下来。二、办理流程如下:1、先进行贷款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当日就可完成。2、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


·继承的遗产能被强制还债吗?
      继承的遗产能被强制还债吗只要当事人在去世前有债务没有还清,继承的遗产就会被用来强制还债的。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完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归还的欠款,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不用对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负责。《民法典》第一...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


·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大部分人都知道在进行债务转让的时候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这关系到偿债能力的问题。而在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虽然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那么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吗?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


·债务人和债权人什么意思?
      债务人和债权人什么意思?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含义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