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以后双方轮流抚养是否可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以后双方轮流抚养是否可以
  
  绝大多数的亲生父母亲当然不愿意被任何事情影响到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因而有些人在离婚的时候也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这个问题的,所以也会产生轮流抚养的想法。甚至不排除有些人在独立争取孩子抚养权几率较小的情况下退而求其次想要申请轮流抚养的。那么,离婚以后双方轮流抚养是否可以?
  
  离婚以后双方轮流抚养是否可以?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这种状况只能是建立在夫妻双方都无异议,或者孩子自己这样选择的,否则单纯想要法庭这样判决的话是不可能的。因为实际的原因可能就会导致孩子长期的来回两地不停地周转,这种不稳定的成长环境显然是不利于当事人学习和生活的。
  
  


·家暴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家暴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婚姻法》中规定,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过错行为,要是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话,那么会对财产的分割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受害的一方还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那具体来说,家暴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家暴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家庭暴力...


·抓捕卖淫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对于卖淫的这种行为一直都是明令禁止的,平时您可能在新闻或者自己就曾经亲眼见到过警察大规模的抓捕卖淫女的这种执法行为,按照合法的程序抓捕卖淫女这是很正常的,因为已经给您说过,卖淫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女所要面临的是一系列的行政处罚。 一、抓捕卖淫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独生子女证丢失怎么补办?
      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并且现在独生子女需要办理相关证明,有专门的独生子女证,那么到底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以及?独生子女证丢失怎么补办,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独生子女证丢失怎么补办 (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


·离婚时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
      夫妻会因“感情破裂”而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离婚,在离婚协议时包括很多内容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离婚时受到伤害最大其实孩子,如何让孩子的伤害最小化最关键的就是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和您说一下离婚时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标准 孩子的抚养权双...


·夫妻能财产公正吗?
      夫妻能财产公正吗? 夫妻能财产公正吗? 我国《民法典》第19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家里的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此时除了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处理外,同时也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其中很显然只能由一方来实际抚养子女长大,而另一方则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养义务。此时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区分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区分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1、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2、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


·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
      人是有感情的,年轻男女也是因为感情的存在才会选择和对方组成家庭、结成婚姻关系的。不过对于感情的长久度,我们却无法保证。对于一些没有感情的事实存在,我们往往通过解除婚姻关系来处理。那么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只有两种...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是否免税
      婚前财产离婚过户不免税。离婚房产过户费用主要有: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一、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不是单方民事行为,其理由为: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同时,我国婚姻法还规定...


·一、要起诉重婚罪的条件?
      一、要起诉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