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一次醉驾的判刑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第一次醉驾的判刑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永久不能重新考取。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判缓刑的条件:
  
  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适用缓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该种犯罪危险程度的主要量刑因素,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实际损害后果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其他交通违法情况等情节。
  
  惩治“醉驾”犯罪,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重点打击醉酒在公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上驾驶各类汽车的行为,特别是对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及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应当判处较重的刑罚。
  
  在突出惩治重点的同时,要实事求是地对待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问题。对于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凡是没有发生致他人轻伤以上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
  
  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原则上只对酒精含量90mg/100ml以下,无上述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但对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无上述10种从重情节,并有特殊情形的(如抢救危急病人等)极少数案件,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
  
  并处罚金的,按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以此累加。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不得适用缓刑。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醉酒驾驶,如果没有人员伤亡的话,按照危险驾驶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然这些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节以及认罪的态度来进行判断,最好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
  
  


·刑诉法查封具体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除了属于人身伤害类的还是财产侵权类的必然都会涉及到后期的物质赔偿,所以法院在事先为了预防利益相关人逃避赔偿责任而将自己的财产藏起来,就必须事先就对相关的财产进行查封。那么,刑诉法查封具体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诉法查封具体的范围是什么? 查封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使侦...


·如果打架斗殴最多拘留多少天
      如果打架斗殴最多拘留多少天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能难以避免地会与他人发生摩擦,甚至起了拳脚冲突。但是打架都会影响我国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您都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但是,您可能会不清楚如果打架斗殴最多拘留多少天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殴打他人的...


·醉驾拘役一般关在哪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拘役一般关在哪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保护合法权利?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保护合法权利? 一、刑事辩护律师如何保护合法权利? (一)辩护律师诉讼权利保障方面的完善 1、明确辩护律师的辩护人身份。 2、会见权、通信权的保障 ⑴设定公安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告知义务。 ⑵对会见的时间和条件给予保障 3、讯问在场权的设置...


·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
      一、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集资诈骗罪侦查立案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带来的危害是非常大的,不仅导致很多投资者受损,也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等有关部门对集资诈骗罪侦查,得到可靠的证据以后就会依法逮捕集资诈骗团伙,依法打击集资诈骗犯罪。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量刑标准进行依法的判刑,有关的具体内容,可以到下文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集资诈骗...


·我国是不是判盗窃缓刑啊
      盗窃罪的定罪量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


·怎么认定虚假出资罪 认定虚假出资罪的标准是什么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数额较大的构成虚假出资罪。那具体来说怎样认定虚...


·一、盗窃路面井盖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一、盗窃路面井盖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犯罪?盗窃路面井盖行为一般属于违法行为,按盗窃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信用卡的出现是为了方便人民的日常生活,缓解哪些急需资金的主体的经济压力,在办理信用卡时,会考察期是否有经济基础,是否有能力支付相应的金额,但尽管办理信用卡的条件是比较高的,在现实生活中,依旧有信用卡诈骗案件的发生,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诈骗罪...


·法院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法院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