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代位诉讼的特征主要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的公司法当中所规定的代位诉讼其实就是主要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的,股东虽然有权利过问公司的经营状况,但是个人却没有资格私自处理公司的财产,当公司长期的不给股东分红以后,股东可以通过代位诉讼的这种权力来行驶自己作为债权人对公司所欠债务的处置。那么,公司法代位诉讼的特征主要是什么?
  一、公司法代位诉讼的特征主要是什么?
  
  ①被救济主体的间接性
  股东代位诉讼所要救济的是被公司董事、经理、监事或者其他人侵害的公司权利和利益,而不是提起诉讼的股东个人,因而与股东个人的利益缺乏直接关联。此与股东直接诉讼不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被侵害的是股东个人权利和利益。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利益和股东个人利益事实上都受到了损害,但公司是直接的受害人,股东是间接的受害人。
  ②诉讼当事人方面的特征
  在股东代位诉讼中,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即股东具有原告的身份;被告则是实施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人,包括公司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人。公司不是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另外为了防止恶意股东通过滥诉的手段来影响公司发展破坏其他股东利益因而在公司法中对其条件有着明确的限制。详见法条在这里不作过多赘述。
  ③法院判决的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
  股东作为名义上的诉讼方, 股东没有任何资格、权利和权益。也就是说原告股东不能取得任何权益, 法院对该案的判决结果都直接归结于公司承担, 这是股东代位诉讼最典型的特征,这说明股东只是代表诉讼的过程而已。
  二、股东代位诉讼立法制度构建
  
  ①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
  原告:借鉴外国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法制建设时间不长的国情,我们认为,能够代位公司提起代表诉讼的人只限于股东。至于股东资格的条件,我们区分为两种情况:1、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原告的资格不应加以限制。凡是无过错的股东,不管其在公司中的股份的大小,都允许其行使代表讼诉提起权,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一般最多不超过50人,人数不多,且股东之间有一定的人合性质,一般不宜对股东的原告资格作出限制。2、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作为原告的资格加以限制。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纯粹是资合性质,有些小股东同时又是其他公司的大股东,其有可能借代表讼诉之机扰乱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公司的名誉,所以要对其作为原告的资格作出一定的限制。被告: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是侵犯公司利益的主体,包括操控公司的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尽管实践中股东代表诉讼大多是在公司权利遭内部人员侵害时产生, 但并不能因此将其他人排除在被告之外。我国公司法采纳了广义被告主义,昭显公司法的先进性。公司:公司的诉讼地位非常特殊,是作为原告、被告抑或第三人?我们认为,公司不能为被告,因为公司是受害方,若原告胜诉,其利益归于公司,若将公司作为被告,则自相矛盾;同时因为公司的机关(董事或经理)拒绝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亦不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原告股东代表诉讼请求权的目的就是恢复公司的利益,也不应象日本商法那样列为诉讼参加人。因而我们认为公司在股东代位诉讼中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②诉讼程序的设置
  前置程序:为防止股东滥用代位诉讼权利,应设置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要求股东在提起诉讼前,须在一定时间内向公司的机关——董事会、股东会或监事会提出书面的要求。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既是股东(大股东或两人公司中各占50%股份的股东),又是董事控制的公司,若该股东侵害了公司的利益,由于董事是公司的机关,无过错的股东实际根本不可能通过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行使诉权,故提起的代表诉讼,可免除前置程序。举证责任;公司法修改后,股东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 大) 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议报告以及公司会计账簿等权利, 因此, 权责一致和谁主张谁举证 要求股东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诉讼后果:由于代表诉讼的原告(股东)仅是一个形式上的原告,换言之,原告股东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而公司则享有实质上的诉权,从而形成了形式上的诉权与实质上的诉权相分离。因此,若原告股东败诉,则不仅由原告负担该案的诉讼费用,而且该案的判决对公司和其他股东产生既判力,其他股东不得就同一理由再次提起代表诉讼。由此可见,公司法代位诉讼的特征主要体现在这种诉讼主要是由公司主要承担法院的处置结果的,并且股东作为诉讼中的原告方,被告是因为公司的高层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我国现行公司法中对于代位诉讼的各种制度也是比较完善的,在诉讼程序和诉讼主体上都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吗?
      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吗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程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以下操作流程: 1、需要融资的企业咨询融资相关事项,准备融资所需资料; 2、联系融资机构; 3、双方商议融资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协议; 4、签订股权质押融资合同; 5、到...


·股东的直接诉讼与间接诉讼?
      股东的直接诉讼与间接诉讼有哪些区别 一、股东代表诉讼(间接诉讼) 当董监高或者他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拒绝或怠于向该违法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代表其他...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减少到多少合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减少到多少合适?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该是多少?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


·公司法法院立案案由包括哪些
      公司法法院立案案由都有什么?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法院的案由包括股权确认纠纷、股东名册变更纠纷、股东出资纠纷、公司章程或章程条款撤销纠纷...


·上市前三年审计期间可以变更原始股东吗?
      上市前三年审计期间可以变更原始股东吗? 一、上市前三年审计期间可以变更原始股东吗? 上市前三年审计期间可以变更原始股东,核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发生股权变动,除非有正当理由,如继承、判决等; 在审企业,如果出现增资引入新股东,或出现股东(不论大股东还是小股东)进行股权转让,须撤回...


·2023年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多少钱?
      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多少钱? 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多少钱? 新公司法,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的资本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


·一、被公司辞退的失业金能领取多长时间?
      一、被公司辞退的失业金能领取多长时间?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


·公司加班申请单如何写,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加班申请单如何写,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加班申请通常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主要包含内容如下 1、 申请人、工号、申请日期、所属部门; 2、申请加班的时间段(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精确到小时分钟; 3、 申请加班的合理原因(重点内容,需要详细介绍加班内容) 加班总共...


·公司法公司转让股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转让股权意味着该股东要退出公司。股东对于公司发展来说至关重要,每一个股东的离开都会引起公司的动荡,尤其是有限公司。其本身所具有的人和性要求股东之间具有一定的信任度。而转让股权会引起其他股东的不安全感,容易导致内部矛盾。所以我国公司法对于股权转让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一、...


·担保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担保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有些担保公司想要变更,但是却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从而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了很多无用功。因此下面就让为您解答“担保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一、变更名称申报材料 1、变更申请书。包括申请变更具体事项,变更原因说明。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